小弟表述個人看法如下: 相信學生會是為了想要好好管理板面,才會慎重的討論板規而不肯輕易發布 就是因為這個板規是這麼慎重下產生的,小弟以為更應該遵守板規所云。 在板規中漏寫刪文的部份是事實。沒有寫到就不該執行這是基本常識。 如果板規沒寫到的事情,可以以板規精神為由逕行之。 恕我直言,這樣冠冕堂皇的理由一使用,小弟不禁納悶何必訂板規? 只要有"精神"就好了...何必要"板規"?! 板規想要有信服力這是好事, 但不應該急就章,無視板規內文另以"精神"為由,錯殺文章。 希望學生會能針對板規不盡完善之處再多考量 包含小弟一提再提的就算不符板規要刪文也給個緩衝三天後再刪文 雖然小弟誠心希望,在學生會板發文可以不用署名, 請問推文者是否應附系級姓名?難道推文就不用負責嗎? 還請學生會多加考量,謝謝學生會! 最後敬祝各位 學業順利 期中考平安 化學101 許永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218.174.35.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