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謝公關部的回應 進入本文前先來個前言: 當初被刪除了deleted找備分 自然想看看是哪位人士所作 Q了一下在線上的學生會公用帳號 看到是和tsaofan同IP 一開始是以為他自己做了這一連串的動作 沒想到是有很多人同時開動了這個公用帳號 我想接下來有些問題請李會長回應 刪文部份 1.對於舊版規中 第4條寫明請補正 為何不照作 而直接跳第5條刪文? 2.未附姓名的文章不只該篇 為何其他不刪? 執法的公平性何在? 3.對於推文 在當時的舊版規之中根本無任何規定 為何以此為理由? 4.如果覺得推文挑釁那在公關部長推文出來之前 為何都不刪文? 5.還是覺得是公關部長的推文挑釁到您? 6.如以5為標準 是否學生會未來有不想回答的問題 只要開個帳號推個文 就可以此為理由來刪文? 刪推文部份 1.同樣舊版規中並未寫明任何可以刪推文的規定 為何刪除? 2.以會內決議但沒公佈的東西來刪除該推文 是否覺得合理? 3.如2是合理 請回應19號早已討論好的新版規 不就應用來執行? 為何還以舊版規刪文? 且根據回應您堅持未公佈時 要照舊版規走 是否視其有利與否為執法標準 4.如果2不合理 請為其不合理行為作出解釋 5.對於回應者 對他推文的解釋我也認同 可否說說您得看法? 6.您是否認為對有損形象一事 最好的做法就是"刪"? 7.如6為不是 請回應 為何選擇這種讓人詬病之做法 而不用更好的方式 新疑問 1.據回應 管板部分又一項會內決議 可是您卻不遵守 同刪推文2.3.4部分給予回應 2.版主自然有管版權力 但一切當然要一版規執行 否則隨意刪文公信力何在? 亦回到之前的問題 是否有不想面對之問題或質問 就眼不見為淨的刪文? 是否未來會出現 版規也沒規定 符合版規是不能刪的解釋? 本版是學生會版而非個版 我想輕重您應該分的出來吧? 3.說到版主 本版版組為兩個公用帳號而非pieceqoo 第一個就至少代表了正副會長加八部部長 是版主人數眾多的一版 執行時是根據任一版主要怎樣就怎樣 不用商討過的嗎? 當然這裡指的是做版規裡未規定的事項 有規定的部分等於是大家的共識 4.版主權力不是無線上綱 且使用公用帳號做事 及代表以此職位行事 我想執法時應以法定為標準 而非對己有利程度作準則 這樣沒錯吧? 5.如4為是 之前是否照辦? 如為否 請說明合理性何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22.146.24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