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intseiya3.bbs@bbs.wretch.cc (元人) 看板: book
標題Re: 元人書海言賣
時間無名小站 (2008/03/13 Thu 11:01:00)
開始看我的第一本James Bond原文小說:《Live and Let Die》(目前無中
譯)。這本書的電影版叫做《生死關頭》,還滿貼切的,因為英文直譯的意思近
似於「恁爸活,乎伊死」(你死我活),但是這句話其實是由第三人口中講出來
的,有點近似於祈使句的口氣:
Live, and let die.
說到這個還有一點原由,先講一下,這是James Bond的第二本長篇小說,第一本
是《Casino Royale》,也就是《皇家夜總會》,相信大家都還熟悉。而這第二本
小說,改編的電影是由Roger Moore所主演的第一部,主角是一個巫毒教的大佬級
人物,叫做Mr. Big,出身於海地,有黑人跟法國白人的混血(感覺像回到Graham
Greene的《喜劇演員》)。因為講到巫毒教,又會提到「薩密地王爺」,什麼操
控活死人,殭屍半夜玩百鬼夜行之類的東西,忽然間覺得,好熟悉呀!怎麼連京極
夏彥和菊地秀行都出來湊角的感覺。
本集當中James Bond深入美國哈林區,所以對手設計為黑人大佬,又是有巫毒教
背景的Mr. Big。會出現"Live and Let Die"這個書名是因為Bond在美國要跟中情
局(CIA)合作,對方的上級說他們跟Mr. Big相處的法則是「相安無事。」
"Live, and let live."(先求自保,勿生事端)
但是James Bond就很桀驁不馴啊,他說:「要讓我碰上這老黑,我的做法是:」
"Live, and let die."(恁爸活,乎伊死)
這句話很難翻譯,用「你死我活」來表達算是比較容易瞭解了。
跟之前看的中譯版《俄羅斯情書》(From Russia, with Love)來比較,其實
Fleming在寫書真的就非常簡單易懂,故事結構只是簡單的起承轉合,沒什麼花巧,
但是他有書寫雙絕,就是「描寫狂」和「典故狂」。
這種習慣跟現代作家很像,很喜歡對某個中意的人事物一寫再寫,然後講一些只
有自己圈內人聽懂的術語,也許James Bond的小說就是因為這樣而讓作者和讀者同
時可以燃燒小宇宙(因為每本都有Bond Girls/龐德女郎)。
而我最喜歡看Ian Fleming在書中大玩置入性行銷:凡James Bond吃的喝的用的
穿的,完全都是鉅細靡遺描寫出來,連抽那牌香煙,那個香煙的品牌你都會知道。
James Bond吃一餐,差不多作者就可以寫一段兩百字,光是塞那些專有名詞還有
料理方法,就讓看不懂的我口水直流,很想那出國也照這樣點(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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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
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
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勝以
喪禮處之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
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61-62-108-122-adsl-tpe.dynamic.so-net.net.tw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