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il@kkcity.com.tw (neil) 看板: Politics
標題Re: 台灣奇蹟(前總統法出身兒子軍法官)全家均人頭
時間KKCITY (2008/09/13 Sat 02:38:02)
之前我問他什麼是合法的人頭,既然你也認為有合法人頭,可以跟我說一下那一類事情
是合法,而且需要人頭處理,而人頭必定是信的過的人,現代人沒什麼道義,錢捲了就跑,
順便請舉證一下,除了扁家外,拿幾億不用親人或親近的親信的人頭讓我開眼界.
※ 引述《aaawebmaster (想學會彈貝多芬的熱情)》之銘言:
> ※ 引述《kuas52 ( )》之銘言:
> > 要看這人頭是用在什麼地方,不是每種事都合法,這好像只是普通常識吧。
> 他沒說每件事都合法
> > 閣下這說法實在讓人無言以對,閣下要這麼想,別人也沒辦法干涉,
> > 希望閣下只是對這件事這麼想而已,可別荒唐到認為生活中都這樣。
> 一般來說,洗錢當然是盡可能與親人避嫌(是扁不懂嗎)
> 對一個大官而言,親人買一部進口車都會被傳有問題了,何況是用親人名義匯款呢?
> 這是顯而易見的推理,要貪財者,當然第一要先避嫌,因為身邊的人必定都會遭受懷疑
> 目前司法還查不到不代表沒罪,但也不代表就是用公款洗錢
> 很多話等查清楚再說也不遲
> 劉泰英能被查出,陳水扁又不是神,又沒劉泰英、王又增等聰明,他真要亂搞,一堆人
> 在旁邊盯,怎麼可能查不出罪證? 定不了罪?
> 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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