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rays.bbs@bbs.ntnu.edu.tw (26534)》之銘言: > ※ 引述《GOLDMEMBER.bbs@bbs.cs.nctu.edu.tw (㊣烏笨禿,又笨又禿)》之銘言: > > 沒有法律或沒有交通規則,這是沒有「法律」,零體罰是沒有「處罰」。 > > 你類比錯誤。 > > 因為一開始preposition就錯誤,所以接下來就不用看了。 > > --- > > 我不贊成體罰,但是在反對什麼東西的時候,最糟糕的就是自己邏輯 > > 不通。這就像寫證明題寫到4=5一樣。 > > > 其實零體罰是很棒的,如果老師體罰學生,不也是用暴力在解決問題嗎? > 這樣老師如何教導學生不要用暴力解決問題呢? > 像麻辣國文鮮師徐磊、阿酒精真矢、鬼塚英籍、數學老師詹朝威、纖姿美人湯謝老師 > 都沒有體罰過學生。 > 之前沈春華《誰來說清楚》也有討論體罰的單元 > 邀請來的父母當然都反對體罰,他們都認為老師體罰學生是錯誤的 > 但是萬一有一天我的小孩在學校,拒絕一群同學的勒索而被打得半死 > 師長與父母怎麼處理呢?請打人的學生道歉了事?訴諸校規與法律?這是很棘手的問題 > 零體罰的前提是沒有會欺負人的學生,不然就是校規與法律訂嚴一點 > 學生做錯什麼事就用什麼法款對應。 你舉的例子真奇怪... 他們在現實生活中都不是正式的老師啊!!! 體罰是不得已的手段,而不是必要的目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218.171.246.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