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高同學所言。不論所冒之名是否真有其人,使用錯誤資訊致使他人產生錯誤判斷就是
不對,自應向受影響之人道歉。
但對於政治人物私德一節,個人有不同看法。蓋則一人是否是適任,所需由其衡量的應是
其能力,而非道德價值。(當然假入道德操守一為能力考量者例外)道德價值會因人因地因
時而有所不同,以自己道德價值強諸他人身上,是否允當仍有待討論。
歐陸國家對於政治人物私生活地重視程度相較其他國家來的低。法國總統周旋於美女部長
之中,每每被當作花邊新聞熱炒,但法國並未因此要求總統下台。原因在於,縱然他的生
活方式不一定合於我的價值觀念,但亦不一定是錯誤的,只要它可以將職位中該做的是做
好,其他的,就隨他去吧。
我們過去對政治人物的道德操守邀甚嚴,是否真有道理?是否真符合民主思維?實在有待
思考。
最後,個人認為,此事最重要的爭執點上不在林同學與歐陽同學的爭執。而在學生會表示
透過社聯會長希望其不要再有類似行為一節。老實說,為什麼學生會不直接和林同學接觸
?硬是要透過社聯會長呢?令人不解。難道社聯會長該位林同學的行為負責嗎?假設今日
我是某組織成員,但因在外行為不檢至生爭議,該聯絡該負責的都應該是我吧?
簡單的想法,請大家指正、討論。
王德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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