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想先請板上大家就事論事。
一. 環工系系學會9/26於赤坎樓辦活動,因為不當遊戲以致媒體誤會並不實報導,最終使
成大校譽有受損之虞。此乃一。
二. 化工系林同學,於9/27於學生會版1646篇冒用環工系學生名義,並以�衧d無此人�苳�
姓名發表不當言論。此為二。
三. 環工系歐陽同學,10/17於學生會版1716篇要求林同學就第二點道歉,並質疑學生會版
之版規無附系級姓名不予回應所可能引發之漏洞,要求學生會就此點考慮更改。在此篇中
不知用意為何帶出化工系林同學本身身兼聯誼性社團主席之職位。
首先,環工系系學會辦活動以致誤會之事當由環工系系學會出面處理,或者出面道歉,或
者學生會有所制裁方法,當由環工系系學會以及學生會作出處理。而歐陽同學本身就我所
知,並無參與學生會之幹部及運作。故其在學生會版之發言,可視為環工系學生為自己系
遭到冒用之事所行之權益求償。故以環工系不當行為致使校譽受損之非難歐陽同學並無道
理。而化工系林同學以偽造系級及查無此人之名發表言論,首先,查無此人只是就環工系
或成大無此人,但不論他所使用姓名為何,終屬偽造文書,啟有使用明顯類似帳號或此人
於環工系不存在之理由即可推託。再者即便其所冒用之人或許不存在,但其冒用環工系之
名義乃屬實情,論就其傷害到之組織,應當於環工系系學會版道歉此乃天經地義。同理環
工系系學會不當行為以致校譽受損,應當對成大學生有所交代,但至今未有看到如此動作
,學生會是否研擬制裁或勸導,乃學生會之事。若以環工系系學會尚未道歉為由,故林同
學亦無須道歉為說法,豈不與小學生之邏輯無異。另外,關於林同學本身身具組織主席之
身分,作出不當言論,雖然論就其時地事並無與此身分有關係。但身為組織之領導,其私
德本應為其適任是否之依據。現在為民主社會,若公眾人物之私德不允討論及追究其職,
那豈不與共產政權獨裁統治無異?故在此要求學生會公佈1646篇林同學不當發言之文章,
交允公評。而其是否適任亦當由該組織之監督機關或者成大學生公評。最後,學生會會版
乃學生會與學生發布討論之地,望勿有過多情緒性及誹謗之言論。也希望不會再有以私亂
公,討論歐陽同學私事如提及林同學之職稱,或者不知發表人為何之點歌版攻擊之事,擾
亂公允。畢竟,歐陽同學作為成大一般學生,其私德僅影響其個人名譽,但林同學為學生
社團幹部,其所作所為本當在成大學生注視下接受公評。此乃民主法制之真諦。
工科99 高嘉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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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推甄文本有我打這篇一半的腦袋 我就不用搞到三天睡系館了......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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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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