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mislanda (無心) 看板: student > 標題: Re: [轉錄][verb] 關於集會遊行法修正的幾點疑義 > 時間: Sat Nov 8 17:35:50 2008 > > 推文麻煩 回文說好了 > > 你可以規定集會遊行的區域 > 可以明定禁止、解散的條件 > 在場可以有警察監控 出問題馬上抓人 > 沒有人會說什麼 也沒立場說什麼 > (鴨子你看到了嗎) 同意 在改不改制度下完全一樣 > > 但是預設集會遊行"必然"發生事情 根本就是侵害人民的自由 我從頭到尾想說的事情都是"這根本不是預設他會不會發生事情" 原因在於集會遊行的高度外部性(不確定這個專有名詞用詞經不精準 意思應該差不多) 他在幾乎所有的狀況下都會去影響、干預別人的自由與權利 因此需要要求發起方在事前做好規劃 > 這等於是說 > 你集會遊行的自由要我們給才有 > 我們(政府)不准你就不可以遊行 請注意 需要申請的是室外集會遊行喔 也就是在影響別人的狀況下才需要申請 本來自由就沒有被絕對標舉跟上綱這件事 任何一種自由 必然要跟其他的自由相互調和 例如這裡的意見表達自由與遷徙通行自由 等等 > 也就是說 > 只要政府"懷疑"就可以剝奪你的自由 我說過了 該規範的是有沒有做好準備 這其中必然有些標準在 不會有"懷疑"這件事 > > 西方許多國家也都是報備制(別跟我說國情不同喔 中國常用的老梗了) > 這又是個迷思 不是國外的制度就必然要全抄 重點是要看台灣有沒有這個需要 貌似是黑格爾的一位歐洲思想家說過 任何法律不可能自外於傳統存在(語意相同 但論述文字或有出入 背書不周 見諒) 就是這個道理 不然我們要不要學USA採選舉人團只選總統? 還是乾脆跟UK一樣君主立憲? 或是跟Camada一樣開放大麻? 還是學伊斯蘭教國家以教領政 外國的月亮不見的比較圓 請論述 為和台灣應採報備制 而不是"別人也這樣啊" 這像不像小學生跟媽媽要糖吃時說 我同學也都有 我沒什麼不行? > > 參考一下 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IA/095/IA-B-095-005.htm > > 企管99林健成 生科九九 王德瀛 還有 這件事是不是轉去LoveTaiwan版討論比較恰當? 似乎不該這樣占用學生會版吧 -- 春秋戰國時張儀與蘇秦以辯論與說服開啟了大一統的朝代古羅馬時代辯論成為法庭判決認 定的準則三國時長江畔諸葛亮舌戰東吳群雄奠定天下三分之勢文藝復興時辯論成為西方大 學必修科目十五世紀初牛津和劍橋大學舉行史上首次辯論大賽西元一八五八年林肯用一場 辯論奠定了勝選基礎民國六零年代馬英九和趙少康當年在辯論場上初遇民國八零年代台灣 重大選舉首次舉辦政策辯論民國九零年代一場大學生辯論比賽決定了兩稅合一的制度.... 你,想不想成為下一個? editor:unrulyfire 滔滔社 夢大debate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40.116.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