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您好:
之前所說之道歉公文已於6/4發出,依照公文系統之速度應已行文到貴系系上才是,
關於尚未收到公文這點,選委會會再跟貴系系學會做確認。造成誤會真的很抱歉。
另外現行法源對於生科系的情況確實有不足與缺陷之處,面臨此類情況,
選舉主管機關"選舉委員會"是有權力依照現有法條做出推論與解釋來化解面臨的情況。
選舉無效、部份選舉無效,皆為當時選舉委員會之各種解決方案,
但考量讓最少數同學權益受損,選委會最後作出部份選舉無效的裁決並提出法律解釋。
今天這情況沒有說誰的解釋是絕對正確的,因為面臨到法源不足與缺陷,
選委會只是依照多數決選出一個解釋來化解情況,或許同學的解釋是正確的,
但整場選舉還是得依照選舉委員會的解釋,但不代表選舉委員會的解釋就是正確,
只是因為選舉委員會是主管機關所以依照這個解釋作出處理。
發生這個情況成因大略有三項:法律本身的缺陷與不足、選務人員疏失、
同學對法律之不熟悉。選委會也確實應就成因一與二向生科系選區與全體同學
致上最深的歉意。
學生會選委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25.229.164.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