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信站: GIBBS!ccnews.ncku!news.ccns.ncku!Dream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現將正確的計票統計表貼於版上,亦將轉錄於各班版。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批評指教。 > 再一次的向各位同學、選舉人致上萬分的歉意。也懇求各位同學莫對選委會, > 乃至於學生會寒心,有批評才會有進步、有贊同才會有動力。 > 若有同學認為有選舉瑕疵,認為本次選舉無效,可依"學生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細則" 關於選舉無效,我想提出我個人的一些觀點,也請同學交流指正 在我們的社會,我們對於一件事情的判定 常以"成功"或是"失敗"的二分法來看事情 但是卻沒能去分析一件事情"哪些做的好","哪些做不好" 以本次選舉為例,有人能質疑"選舉無效"是好事 而在提出這個觀點時能夠舉證 "哪些做的好"-->選舉過程已達成的,合法有效的部分 "哪些做不好"-->所謂的瑕疵和不合法的部分 再來說選舉是否無效,應該會是一個更理性和科學的態度 > 以及“學生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細則增修條文“向評議委員會提出選舉無效之議。 > 茲將條文簡錄於下:(法規部份可於學生議會stcongress版的精華區: > 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會會內法規→學生會行政部門--學生會→ > “學生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細則第五章“或“學生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細則增修條文“) > 第六十三條(選舉或罷免無效之訴之提起) > 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罷免違法,足以影響選舉或罷免結果,候選人、被 > 罷免人或罷免案提議人、得自當選人名單或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十正日內 > ,以各該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評議委員會提起選舉或罷免無效之訴。 > 第六十五條(當選無效之訴之提起) > 當選人有當選票數不實或選舉違法之情事,足以影響選舉結果者,選舉委 > 員會、同一選舉區之候選之候選人得以當選人為被告,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 > 起十正日內,向評議委員會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 第六十八條(罷免案通過或否決之訴之提起及判決效果) > 罷免案之通過或否決,其票數不足以影響投票結果者,選舉委員會、被 > 罷免人或罷免案提議人,得於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以罷免案提 > 議人或被罷免人為被告,向評議委員會提起罷免案通過或否決無效之訴。 > 罷免案通過或否決無效之訴,經評議委員會判決無效確定者,其罷免案之 > 通過或否決無效,並定期重行投票。 > 罷免案之通過經判決無效者,被罷免人之職務應予恢復。 > 第六十九條(選舉訴訟之舉發) > 學生議會議員發覺有構成選舉無效、當選無效或罷免無效、罷免案通過或 > 否決無效之情事時,得於當選人名單或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十日內, > 檢具事證,向評議委員會或選舉委員會舉發之。 > 再次的為敝人的錯誤向各同學、選舉人致上最高的歉意。 > 學生選舉委員會主委 張智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40.116.14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