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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RS.bbs@neiwan.twbbs.org (永遠再會了~台汽) 看板: rail
標題Re: [新聞][東森]區間車票就可搭 太魯閣號成霸王車 台鐵沒輒
時間內灣新小月台 (2007/05/18 Fri 17:05:27)
※ 引述《sheushinren (宅男大土X系誤我四年)》之銘言:
> 不只學生,連台北的通勤族在沒有班次的時候也會選擇搭乘太魯閣號,從
> 宜蘭直達台北。不賣站票的太魯閣號,為的就是給乘客更好的品質,但偏
> 偏學生們把太魯閣號當霸王車坐,只要一張月票就可以通行無阻。
> 以宜蘭到頭城為例,區間車的車票20塊,太魯閣自強號是32塊,之間相差
> 12塊,平均一張票就少了四成,學生上車後不到20分鐘就下車,列車長根
> 本來不及驗票,下車後的學生沒有人主動補票,以便宜的車票坐高檔的車
> ,台鐵沒有確實的管制辦法,卻只會天天喊虧損。

這根本是記者搞不清楚狀況,
如果旅客用區間車票搭車當然是不對,
要照章補票,補區間車和自強號的票價差價。

但是如果旅客持「通用定期票」搭車,
雖然通用定期票是按復興號(區間車)票價八五折計價,
但「通用定期票」依現行規定「准乘各級列車」,

在現行交通部核准的票價只有「自強號」的票種,
依規定目前沒有一種票種叫「太魯閣號」,
傾斜式列車TEMU1000型的正式名稱應該是「自強號太魯閣列車」。

既然依現行規章,「通用定期票」准乘各級列車,
旅客持通用定期票搭乘太魯閣列車絕對是合法的,
在臺鐵沒有變更通用定期票的乘車規定前,
臺鐵絕對沒有理由禁止旅客搭乘太魯閣號。

車票本質是一種旅運契約,
運輸業者和旅客雙方都必須遵守契約的約定,
運輸業者無理由單方面變更契約,
這在法律上絕對是站不住腳的。

要禁止旅客持通用定期票搭乘太魯閣列車,
只有從變更通用定期票的使用規定著手,
在公告後所發售的通用定期票才不能搭乘太魯閣列車,

但是在公告前所發售的通用定期票,
因契約約定「准乘各級列車」,
旅客依約還是有權搭乘太魯閣列車,
臺鐵不得片面變更契約,
否則旅客有權主張臺鐵違約,
可以向臺鐵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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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dify: WRS 於 2007/05/18 Fri 17:10:23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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