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ttoday.com/2007/04/29/545-2088854.htm 火車誤點賠償新規定 台鐵:非對號車誤點舉證也可退費 2007/04/29 09:41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如果您有搭乘火車誤點超過1小時的經驗,在過去只有對號車才能全額退 費,普通車、電聯車的乘客則無此待遇。不過,現在改變了,非對號車旅 客其實只要經列車長或值班站長確認簽證後也可獲得賠償。 對於這項但書,台鐵主秘顯得訝異。他說,電聯車因為並沒有限定班次、 時間,加上一般多屬短途搭乘,所以誤點超過一個小時可能性不是很大, 因此台鐵過去都是不予賠償;但他也坦言,若按照規定,只要乘客可舉證 、且可歸責台鐵,電聯車應該也是可以退費。 -- ◤◥ Origin: 交大鐵道會˙內灣新小月台 neiwan.twbbs.org ◣◢ Author: sheushinren 從 critias.astro.ncu.edu.tw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