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文章列表
作者kai (我想睡覺~~~~~~~), 信區: opt_softball
標題第八章、擊跑員和跑壘員(BATTER-RUNNER AND RUNNER)7
時間成大物治 黃金之島 (Tue Jul 20 12:10:57 2004) , 轉信
8. 跑壘員在下列情形下被宣告出局-1
 (1) 當前進跑壘或退返跑壘途中,為了躲避守備球員的持球觸殺,而跑出正當壘道的
一公尺線外。
 (2) 比賽進行中,當沒有接觸在壘包上,而被野手持球合法碰觸到時。
 (3) 封殺狀況時,守備員以球觸跑壘員,或是在跑壘員到達被迫前進的壘之前,持球踏
壘,均造成跑壘員被封殺出局。在跑壘員已觸踏封殺狀況的壘包以後,不論是因為任何
原因,只要該跑壘員有向原壘方向退返動成時,視為封殺狀況仍然存在。
 (4) 當暫停的比賽再開始時,跑壘員如果未能觸踏原先佔有的壘包,將被宣告出局。
 (5) 當後位跑壘員的相關位置,超越未出局的前位跑壘員時,後位跑壘員出局。
判決:上面(1)~(5)均是比賽繼續進行中,跑壘員出局。 
 (6) 被接住的飛球,第一次被守備員接觸以前,已違規離壘,向前推進的跑壘員,在
回壘不及的情況下,被守備員接球觸殺,或觸踏原壘包時,會被促請裁決出局。即使成
為死球狀況,守備員亦可提出促請裁決,使該跑壘員出局。 
 (7) 當跑壘員前進或退返跑壘時,未能循序踏壘,而漏踏其中一個或數個壘時,如比賽
進行中,守備員持球觸踏空過的壘包,或是在該跑壘員補觸壘之前持球觸及,配合適當
的促請裁決,該跑壘員將出局。即使是死球狀況,防守方也可以提出促請裁決。 
 (8) 當擊跑員合法的跑過一壘包以後,顯現出企圖攻佔二壘的行為,已喪失了擊跑員
安全回一壘的權利,在回一壘以前,被守備員持球觸及,即造成出局。
 (9) 跑壘員跑回或滑回本壘時,並未觸及本壘板,也沒有再觸踏本壘板的企圖,當守備
員持球觸踏本壘板時,可以向裁判提出促請裁決,使跑壘員出局。 
判決a. 以上(6)~(9)是經常發生的「促請裁決」行為。促請裁決是防守球隊促使跑壘員出局
的特權,但是如果是在投手投出下一球之後,即使是違規投球,也代表時機已過,特權已
消失了。
b. 促請裁決的提出,在比賽進行中或死球狀況時,都可以提出。如果成立,該跑壘員
出局。
:促請裁決提出時,要在投手投出次一球之前(合法或違規投球都算),或是防守隊
離開場地之前。所謂防守隊離開場地之前,是指所有的防守球員,都離開了正常守備位
置,踏出界內區,走向休息區。此外,由守備員提出的促請裁決,該守備員必須是在內
野區擔任防守工作的。
c. 死球促請裁決。球在內野區,而且裁判宣告暫停時,或是成為比賽停止球時,防守於
內野的球員,無論是否持球,都可以對漏踏壘包、本壘板或飛球違規離壘在先等行為,
提出口頭促請裁決,最接近的司職裁判,將受理該申請並宣告結果。死球促請裁決時,
跑壘員是不可以進壘的。
(a) 投手持球,觸踏投手板上,並以口頭促請裁決時,是合法行為,不會被判違規
投球。 
    (b) 裁判宣告「Play Ball」以後,投手想要提出促請裁決,裁判應允許,並宣告暫
停。 
d. 在第三出局之後的適當時機內,提出促請裁決,可能成功的造成「第四位出局」,
這個第四出局,將可能使得分減少一分。
 (10) 界內的擊出之球,尚未通過不含投手在內的一位內野手之前,碰觸到離開壘包的
跑壘員時,該跑壘員出局。除非裁判認定,任何內野手都沒有機會處理該球,則跑壘員
不被判出局,比賽進行中。
 (11) 當跑壘員把內野手誤失的球故意踢開時,該跑壘員出局。 
判決:(10)(11)均構成妨礙守備,宣告死球,該跑壘員出局。除非受到擊跑員擠壘效果
,而被迫進壘者,所有的進壘行為,在妨礙發生後皆無效。

--
發信站 [成大物治 黃金之島 golden.pt.ncku.edu.tw] ‧ FROM [218-170-33-161.dynamic.hinet.]
首創支援超過25行的超大加長形畫面。讓您用的更舒服更方便!
只要調整您連線軟體的行數設定,就能輕鬆享受大畫面。      
文章選讀←離開[主題上]主題下(k)上篇(j)下篇S/a搜尋 G串列 TAB精華 ↑↓捲 Pg/Space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