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vres@kkcity.com.tw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 love
標題男女平平在結婚, 女方何必"出價"???
時間KKCITY (2007/03/24 Sat 23:47:39)
婚姻不是在交易買賣; 女方何必"出價"??? 要甚聘金 餅錢 房子 車子等等???
而金錢交易的婚姻 會幸福嗎???
傳統婚姻是男方出錢"聘買"女人喔! 婚後叫女人"附屬"夫家喔!
女方自己要搞清楚狀況; 別婚後, 才奇怪為何自己是二等公民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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餅錢是可以女生出的~~
男女平平在結婚 女方出了甚麼錢 甚麼力呢?
區區餅錢 女方家族應該有能力出~~ 不需靠夫家出~~
再說~~ 女人婚後幸福 也用不著靠夫家給~~
她自己父母也給得起啊~~~
更何況 公婆社經地位 又不見得比女方父母好 何必附屬夫家?
結個婚 就自動矮男方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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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父母 總是希望女兒一輩子幸福
但若將女兒"聘賣"給夫家, "嫁賣"給夫家
如何保障女兒的幸福啊???
若女人父母 真的愛自己女兒
就別將她"聘賣"給夫家吧~~
她生的小孩 也可雙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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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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