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信站: GIBBS!ccnews.ncku!news.ccns.ncku!Dream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引述《potelala@kkcity.com.tw ( )》之銘言: > ※ 引述《ilgsu.bbs@bbs.ccns.ncku.edu.tw (到底能不能小蘋果)》之銘言: > > 基本上除非是醫師指示用藥, > > 不然含有成分就是犯罪。 > 真是奇怪了 > 是犯罪啊,我說的好像也是違法吧... > 違法的問題根據台灣法律該怎麼處分就怎麼處分 > 不會因為統一把他送回去就變成保護他,下次就又能來台打球... 我不知道是不是大麻,不過以"是"的立場來說: 所以統一為了保護他不觸法,才不敢公佈藥檢是因為大麻沒過啊! > 我說的是CPBL的處分 > 把人抓到看守所關起來,這可不是CPBL的權力 > 話說回來就算吸大麻就要以傷害職棒形象來封殺嗎? > NBA還有強姦犯在打球呢 > 真要挽回形象還不如想辦法避免打假球來的有意義 人家好像沒判刑確定。 再說NBA=\=CPBL...... CPBL有時候超重形象,有時候又不重視,不像人家有一把永遠的尺, 你永遠不能預測同樣的狀況在CPBL會有什麼不同的結果。 所以同樣傷害形象, 今天可能可以繼續打, 明天可能換個人就封殺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59.104.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