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信站: GIBBS!ccnews.ncku!news.ccns.ncku!news.mksh.phc!news.nsysu!ctu-gate!news Origin: bbs.kkcity.com.tw ※ 引述《ilgsu.bbs@bbs.ccns.ncku.edu.tw (到底能不能小蘋果)》之銘言: > ※ 引述《kaiwoc@yahoo.com.tw (森里螢一)》之銘言: > > 說不定是bill的藥中含有大麻成份,那就不是犯罪了,不過能不能打球那就要研究一下了 > 基本上除非是醫師指示用藥, > 不然含有成分就是犯罪。 真是奇怪了 是犯罪啊,我說的好像也是違法吧... 違法的問題根據台灣法律該怎麼處分就怎麼處分 不會因為統一把他送回去就變成保護他,下次就又能來台打球... 我說的是CPBL的處分 把人抓到看守所關起來,這可不是CPBL的權力 話說回來就算吸大麻就要以傷害職棒形象來封殺嗎? NBA還有強姦犯在打球呢 真要挽回形象還不如想辦法避免打假球來的有意義 -- ┌─────◆KKCITY◆─────┐▇─┐ 優質連線服務隆/重/豋/場!! │ bbs.kkcity.com.tw │┴ └─▇ KKADSL 帶你環遊全世界 └──《From:220.135.64.236 》──┘ KKADSL ┴ http://adsl.kkcity.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