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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rchangel.bbs@sge.pccu.edu.tw (聖騎士), 信區: kongfu
標題Re: 新竹少年暴力事件
時間邪惡帝國 BBS 站 (Sat Aug 15 03:30:16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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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 sge.pccu.edu.tw

    我也有看到新聞畫面,
    被害人最致命的缺點就是嫌犯拿木棒(又好像竹劍)從後方向他攻擊時,
    被害人沒有警覺,而被直接命中延髓部位,實戰中只要一下被害人大多會
    暈眩十秒,接著就掛了,任人宰割。
    所以被堵的時候還是先溜為妙,除非有朋友(尤其是女朋友......)在旁
    邊,這個時候帶著一個拖油瓶(趙子龍單騎突圍......),想跑還真的是
    不容易!
    如果跑不掉,就要抱著必死的決心開打,背部絕對不能賣給敵人,這是大
    前提!一對一的時候,下手要謹慎適當,以免正當防衛不成,反倒變成防
    衛過當。(對了,開打前最好有第三人在場,免得到時候你反而成為被告
    ,很多沒水準的小混混常常打輸了再去告你)。
    如果是一對多的時候(通常要一對三時才成立),不要管了,打到對方無
    法還擊,但還是要注意出手的輕重,所以最好用關節技,把敵人的關節折
    斷,不要用打擊技或摔技,以免把敵人打死!
    上述情況是在雙方皆為徒手搏鬥的條件下才適用!
    如果是敵方擁有武器的情況(棍棒仍有前述注意要點的適用,但遇到持刀
    持槍的情況就不適用),二話不說,先下手為強!對付持刀的敵人,隨便
    你用任何招式,但最好不要把對方打死(理由容後說明);對付持槍的敵
    人(如果你真的跑不掉......),答案只有一個:把他殺了!(祝好運)
    其實上述的各種情況組合起來又好幾種情形,最少有七種:
    一對一  敵人攻擊型式—徒手、持刀、及持槍三種
    一對多  敵人攻擊型式—徒手、持刀、持槍、及全部混合型四種
    各種情況所必須注意的事項有所不同,其中以第一種類型的被害人(你)
    注意義務最重(最大、須非常小心不要把對方打死);而最後一種類型的
    被害人注意義務最輕(光是保命都來不及了......)。
    但是最重要的事情在於如何面對你成為刑事被告的下場,證人的證詞及證
    據的保留都是非常重要的。
    目前最大的難題在於舉證的困難,如果沒有辦法證明你是被害人(例如有
    攝影機的錄影),警察及檢察官通常二話不說,馬上將你以傷害罪或殺人
    罪移送及起訴,法官也會判你有罪(因為有人受傷、或有人死亡,總是要
    付出代價)。其實最大的問題在於,法律系的人大多沒有習武及打過架,
    所以這方面的社會常識非常缺乏!!
    所以只能送你一句話,God bless you!

    Ps. 多對多的情況非常複雜,切勿輕易嘗試!!
        多對一的行為是習武之人的恥辱,切記!!

                                                  Arch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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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勇者,在戰場上必須將自己化身為修羅。
        戰場是修羅所居住、修羅的戒律所支配的世界。
        在那裡,唯有理解修羅戒律的人,
        才能贏得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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