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awebmaster@kkcity.com.tw (原來夢想比金錢更重要...)》之銘言:
: ※ 引述《NoMind.bbs@bbs.ncku.edu.tw (別介意)》之銘言:
: > 如果今天是林曉培被酒駕撞死,你會不會還說罰這麼多錢不合理?
: > 當然,這裡不是帝國,改法條一定要立法院三讀通過才行。不過用
: > 重典可以保護林曉培不要被酒駕撞死,還是你希望林曉培哪天出門
: > 被酒駕撞死?
: 酒駕是一回事
: 酒駕又撞死人是一回事
: 你們說酒駕罰99999915萬,那撞死人要怎麼罰?
罰這麼多還有多少人敢酒駕?
: 我只是單純認為你們的思考邏輯欠缺理性
欠缺邏輯?如果你認為加重刑罰沒有嚇阻效果,你要怎麼解釋
未戴安全帽罰五百元實施後大幅降低機車事故死亡率?
: 光是在這裡生氣社會是不會改善的,更何況不合理的法條也不可能三讀通過,
未戴安全帽罰五百幾時算合理了?如果高額罰金對林曉培不合理
,一個護士被無照酒駕的林曉培撞死又算合什麼理?
: 提它幹嘛呢?
不想看到你這種沒良心只會替酒駕者說話的人橫行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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