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精華區
作者Silvanus (Joan of Arc...), 信區: opt_tabletennis
標題◇ 延長賽規則 (轉載)
時間成大物治 黃金之島 (Sun Feb 11 18:04:23 2001) , 站內信件
【 以下文字轉載自 Silvanus 的信箱 】
【 原文由 Silvanus.bbs@Ptt.csie.ntu.edu.tw 所發表 】
作者: Cindyy (我喜歡放假) 看板: tabletennis
標題: 延長賽規則
時間: Sun Feb  9 23:59:21 1997

        ●延長賽的規則●

            比賽超過 15 分以上時,或雙方同意繼續比賽時起,直至

        決定勝負為止可以延長賽程。

        1.在對打中,有必要延長賽時,該對打的發球者為最初的發球

        者。連續的對打終了以後,進入延長賽時,由該對打時的接球

        者,擔任最初的發球者。

        2.發球,接球找,每得一分即交換發球。

        3.對打連續時,在地 13 次時接球者確實返球者,被但發球者

        失分。這時助理裁判員由 1 到 13 由口喊出其數字,然後等到

        13 次接球之哄A由主審叫『停』,並宣佈勝負。

        4.其餘即跟一般的情形一樣。亦即先得 21 分者為勝者。或者

        20 分平後,連取 2 分者為勝。又,每一局或最終局時,有一

        方先取 10 分者,即行交換場地。

        も比賽的 15 分時間,不包況下列的時間。

        ☆球飛出場地以外後,直至恢復於原地之間。
        ☆對比賽無關的球進入比賽領域內後,直至排除之間。
        ☆最終局時,由一方先取 10 分而交換場地的時間。
        ☆破損球換新,調整凌亂的衣服,鞋子,擦汗等,由裁判員認
          定而終止而中斷的時間。

--

        I LOVE MY LEMON TREE...
                   ...I am hanging arou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bbs.m8.ntu.edu.tw) 
◆ From: 140.112.8.50
精華選讀←離開[主題上]主題下(k)上篇(j)下篇S/a搜尋 G串列 TAB精華 ↑↓捲 Pg/Space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