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uu (咻), 信區: opt_tabletennis
標題post桌球規則部分
時間成大物治 黃金之島 (Fri Feb 24 00:06:46 2006) , 站內信件
桌球-負責人林以軒
a、規則
*比賽採用國際標準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
協會審定之最新桌球規則。
*採用大球。發球時不可擋球且球需拋離
手掌16公分以上。
*比賽為團體戰,共5點,依序分為男單、
女單、男雙、女雙、混雙,五點必須打完。
*每人只可參加一點。
*每點採5局3勝制,每局採11 制,10:10則
連贏兩球者為勝(領先兩分)。
*參加學校各派三位擔任裁判,並請擔任
裁判的同學在比賽前五分鐘至登錄台登錄
*各隊應依賽程規定之時間準時到場參加
比賽,並指派隨隊裁判到場。各球隊須於
比賽開始後10分中內到場比賽,超過10分鐘
未到,即視為棄權。
*預賽甲乙丙組取第一名,第二名進入敗部
復活。決賽由甲乙丙組第一名和敗部復活
第一名進行循環賽。名次依序由勝率,贏的
點數,得失分差而定。
*桌球用球:Nittaku 三星40mm大球
b、裁判來源
*參加學校各派三位擔任裁判,並請擔任
裁判的同學在比賽前五分鐘至登錄台登錄。
c、特別注意:
*各校裁判時間會公佈於秩序冊上。
◎成大:決勝局是否換場?
負責人:是的
◎台大:ㄧ點五局是否要打完?
負責人:不用,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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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站 [成大物治 黃金之島 golden.pt.ncku.edu.tw] ‧ FROM [140.116.13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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