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蘇珊~
我覺得,大家都很認真在複雜化這問題。而且德瀛你這樣寫,真的會去把他看懂,
然後跟你討論的人。應該一隻手數的完........
首先根據夢之大地的使用者規定:(詳見Newbie精華區)
═══════════════我是夢大版龜═════════════
1.使用者必須確實填寫認證資料。姓名需為全名,否則將會以影響個板申請權利。
2.除了地址以外,必須隨時保持其他資料的正確性,若因此被移除帳號,使用者不得有異
議。
附註:夢之大地除非有單位下公文進行調查,否則保護個人資料之隱私。
═══════════════版龜跑走了═════════════
意即在本站上使用帳號時須以真實姓名註冊,且強調夢之大地之隱私權受到保護。
故可推究為每人均需要對自己所申請ID負責,如有鬧版,灌水等情事自可由站務處理。
以ID不能代表該人本人,或者無法負責為理由設限,本身即藐視於夢之大地法規。且以
免洗帳號或盜用帳號之情事為例,似乎是自打嘴巴。雖然看板之管理權實屬各看版版主
自治,但學生會版屬於學生自治社團,且有相關規定及監督機關。其在所屬轄域範疇中
自有其規定可依循。對此,王議員已明文提出學生會章程第六條的規定,會員有參與會
務的權利。如欲限制其權利,依同法第八條規定,應經學生議會之決議。故在未經議會
決議之前。限制發文附系級姓名之規定已屬違法。當然學生會對此若有異議,似乎也應
循正式管道,討論申訴。而非就其中片面字句之意義進行無謂之討論及指教。
再取夢之大地版規"版主規定項目":
═══════════════夢大版龜又來嚕═════════════
1.版主需管理版面,不得作出爭議性水桶,任意刪文。並有檢舉不當使用者之義務。
3.不得訂出爭議性版規
4.有爭議版規,站長站務群可以加以干涉,並要修正。
其中,依照各版屬性,部分看版得有特殊例外。但學生會版並不在此類中。
═══════════════規龜再度溜走分隔線═════════════
如果今天,學生會板是無板主之看板,那規定須附名我覺得未嘗不可,若以擔心
發生亂板或公告文被淹沒之情事為由。那是否可視為板主自身之瀆職?若以管理方便
為由,設限發文門檻,強制顯示他人之隱私,是否亦侵害他人之權益?再就實際效益
面看,發文須附系級姓名,真的就可以防堵鄉民亂板?對此,我抱持極度懷疑。若是
擔心無法連絡發文者進行解決討論,我建議可以將真實系級姓名之限制改為身分及聯
絡方式。若有私下回覆需求之文章自當附上其聯絡方式或以信件方式告知。一般會員
以身分稱謂即可(Ex:雲平X姓工讀生)。當然,有鑑於學生會幹部們事務繁多,辦活動
很辛苦,是我們有目共睹。但在必要之情況,是可經由站務干涉解決之。望幹部們能
謹記。
工科99 高嘉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14.47.1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