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eceqoo (花與劍)》之銘言: > 林同學你好: > 首先是回應來遲部分說聲抱歉,因林同學對學生會內部會務 > 似乎有相當大的執著,想要了解,一再提問。 > 公關部長的推文討論是否挑釁到任何人 > 我亦覺得沒有必要跟你報告, 首先 回顧一開始第一篇回應 說明了 你任性妄為且未按照之前所給予大眾承諾在有人監 督下使用公用帳號隨意刪文和推文 所使用的理由是推文挑釁 現在卻說無需報告挑釁是 怎樣一回事 所以以後只要用這樣的理由就可以隨你胡來了是不是? 你在之前和我信中提到 你認為這屬會內問題 由議會決斷處理 但據我所知在28號常會上有議員提起 你卻說這和議會無關 不知你這樣見人說人話見鬼說 鬼話的態度正確嗎? 很可惜當天我有事 不然之前亦有人請我去旁聽 便可拆穿你那虛假的回應 > 我再次強調 > 我和幹部的關係,這部分我沒有必要跟你 林鈺銘同學做回應。 > 我們刪除內部人的推文如果學生權益有受損、是我們所不樂見的 > 如果我們刪內部人的推文不影響同學權益,我不知為何林同學還這樣一再執著 > 一個組織本來內部就會有不同的聲音存在,只要不影響他的運作及可 > 當然內部也會有內規約束和獎懲,但都不會任意、無上綱影響同學版上發言權 不會任意無限上綱 那在道歉文出來之後又被刪掉的文你是要如何解釋? 不要再有已PO道歉文云云 那是在之後發生的事 哪是否代表你道歉文是發爽的 根本沒有 反省? 還是一篇道歉文就可以任內無限使用 你當學生會是遊樂園 可以一票玩到底嗎? > 關於版上回應,我再次強調 > 不違反學生會宗旨就會回應�A可是你的問題一再執著內部關係 > 實在讓我難以理解你的動機。 > 也一直質問我們刪推文、不回應、是否又用會內事務以此為標準不回應 那我想請問一下 這些東西究竟哪裡違反了學生會宗旨 就你上篇所PO"學生自治精神,為增進學生權益、弘揚學術" 所以這東西是違反了自制精神(你想要自己隨便管版還要被我質疑) 學生權益(看的出來推文大大的影響了李會長的權益) 宏揚學術(我是不知道平常那些停車之類的文章宏揚了什麼學術啦) > 首先版規部分請看清楚 > 如未能盡職部分,可依 > 學生會章程23條(學生議會職權) > 五、對於本會行政部門有質詢權,對本會失職人員有彈劾權, > 對於行政部門之事務有糾舉權。 > 推刪文討論到這裡 > 學生議會內亦有材料系的議員,林同學如仍不滿意可以向議員反應提請糾舉 > 可是我要再次強調,不影響學生會宗旨的會內關係問題,你無權過問。 來我上面列出了一堆違反的 你現在可以回應了沒? > 第二點回應 > 這裡詢問到的決議是:一般版面文章由秘書部管理回覆或通知各部這項 > 所以您認為您直接跳過祕書部做這些是符合比例原則? > 是否未來會出現 版規也沒規定 符合版規是不能刪的解釋? > 這裡似乎沒有回應,彈性部份就是指這問題可彈性處理? > 那彈性處理解釋起來就是想刪就刪 不知解釋是否合宜? >-- >新版規公布之前秘書部人力未足,由會長暫代版主一事 >之後等秘書部人員健全後將會進行業務移交, >當時尚未制定,"先知會秘書部再轉交"一事 >版規彈性部分是為了防止鑽文字漏洞 會長還真忙阿 什麼都要做 讓你代版主一事 不代表讓你隨便刪文 現在在鑽文字漏洞的恐怕是你吧 從頭到尾只會回應"因為沒寫所以可以喔" 且在代表者你完全不管你做出過的承諾 隨便都可以開公用帳號來用是吧? 現在執政的 票都隨便開 只要不會下台就好了是嗎? ----- 究竟是我無理取鬧還是你為了自己的聲譽逃避問題 上篇問到的問題你基本上叫做完全無視 我是不知道你閱讀與解讀能力尚有沒有問題啦 我提到這是否是最符合比例原則我不予置評 你卻說 使用的獨斷與否考量時效性和合理性 你都不予置評了 我從來對那些問題都沒有不予置評過 那你自己現在算不算違反第4條板規阿? 我以上都再問你 李會長 和你們會內其他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不知道這樣是否還算會內 不知道你一直不回答我問題 被我再次提問是否是我無理取鬧? 別再給我戴一些奇怪的帽子了 這樣不會突顯你的正當性 我想這是成大的學生會 而不是李汶昇的 材料100 林鈺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40.116.11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