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過長 小弟先刪掉了)
> > 請問會長
> > 1.您所說的"之前"的幹部會議 是哪時候的事情呢?
> > 2.該次的幹部會議紀錄呢? 十七屆幹部會議無任何查詢管道
> > 3.請問您在向成大學生公開道歉時所做的承諾 這是可以由幹部會議就可以廢止的嗎?
> > 4.或是您認為這項承諾也只是一項內規?
> 關於許議員提問部分,當時亦有多位議員在場
> 會議記錄如有需要可以下次議會時候帶去給議員們看,
> 是否合理性?當時亦有舉例財務部公告會產相關事宜做說明
> 時效性上如有不合理,也應該是議員們一起充分討論。
首先 謝謝會長在第一時間回覆小弟的劣文
合理性:
道歉文中所承諾的 應該是您仔細思考後所說出來的
"兩位幹部知情的狀況下"
這段話 之前似乎有協議可開放成"用網路方式知會其他兩位幹部"
時效性當然重要 如果是發一些例行公告 只要沒有錯字或遣詞不慎
就算是部長直接發公告 當然並無不可
在被輿論鞭策下 誠心道歉時承諾的 公用帳號使用規定 就這樣輕言廢止
恕小弟無法茍同
> > 5.您現在在會板上改口說有跟幹部討論過後才刪文和刪推文的
> > 意思是您在議會上所言不實 請問議會您可以說謊話的地方嗎?
> > 抑或您在板上所言不實 請文學生會板上是您可以說謊話的地方嗎?
簡單的問
您在議會說 這是會長您一個人決定的
現在又在會板上說 這是跟幹部討論後決定的
這樣的矛盾 難道睿智的您沒發現?
化學101 許永昱
-後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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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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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eceqoo:議會上 我是指推文部分和刪文部分兩部分不同 11/02
→ AIYU:是小弟誤解嘍?真是抱歉 11/02
→ pieceqoo:第一點部分 行政部門再想一下 11/02
→ AIYU:提問 就是因為不明白 感謝會長誠懇回應 謝謝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