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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ieceqoo.bbs@bbs.ccns.ncku.edu.tw (花與劍) 看板: student
標題Re: 關於1741篇的一點疑問
時間夢之大地 (2009/11/02 Mon 01:08:42)
※ 引述《AIYU (加油~)》之銘言:
> ---引文---
> 刪內部人推文,我當時覺得是一種維護行象和侵害最小的選擇。
> 當時也有和幾個幹部討論過,但未能聯絡上全部
> ---引文結束---
> 先說好 對事不對人 請當會長的您不要生氣
> 轉播一下 10/28(三)議會的在被質詢後的發言
> 問:是否有遵守6月20日道歉時的承諾在兩位幹部知情情況下使用帳號呢?
> 答:因為知會兩位幹部才能使用該帳號之規定實在太過繁瑣,
>    之前在幹部會議上便已廢止這項規定。
> ================================================================
> 由於小弟在議會開會時準備不夠充足 因此特此提出書面說明
> "學生會板上1560篇6月20日的發文  [道歉]6/11 公用帳號一事"
> 內有一句文字"學生會之後的公用帳號也都會在兩位幹部已知情況下使用"
> 個人認為在發生0611濫用學生會公用帳號事件發生後
> 在校內引起喧然大波 會長雖然在幾經波折後坦然道歉 甚至差點被議會彈劾
> 會長在道歉文中公開承諾學生會公用帳號使用規定
> 這是個人認為會長道歉之所以被接受的重要原因
> 然而 上述在議會上的回答中 小弟仍有不明之處
> 請問會長
> 1.您所說的"之前"的幹部會議 是哪時候的事情呢?
> 2.該次的幹部會議紀錄呢? 十七屆幹部會議無任何查詢管道
> 3.請問您在向成大學生公開道歉時所做的承諾 這是可以由幹部會議就可以廢止的嗎?
> 4.或是您認為這項承諾也只是一項內規?

  關於許議員提問部分,當時亦有多位議員在場
  會議記錄如有需要可以下次議會時候帶去給議員們看,
  是否合理性?當時亦有舉例財務部公告會產相關事宜做說明
  時效性上如有不合理,也應該是議員們一起充分討論。


> 5.您現在在會板上改口說有跟幹部討論過後才刪文和刪推文的
>   意思是您在議會上所言不實 請問議會您可以說謊話的地方嗎?
>   抑或您在板上所言不實 請文學生會板上是您可以說謊話的地方嗎?

  ??這點有點看不懂,許議員當時表示會回去整理相關問題
  我應該沒記錯吧。

> 6.請您一點一點的說明清楚
>   有錯就該誠心道歉 請莫再以1743篇已道歉當做藉口 謝謝您
>                                             化學101 許永昱

                                              材料100 李汶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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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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