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及比例原則說明恕刪--- 其廣義比例原則裡的目的正當性原則中提到比例原則必須有 強烈內容:措施必須要非常合目的、侵害必須非常小。 可支持性:措施與目的間之關聯須合理、侵害須合理。 明顯性:措施不可明顯與目的無關聯、侵害不可明顯非最小。 依照1747引言中推文內容, 在下只感覺到會長好像沒有經過會內討論就自發性的刪推文 似乎有點莽撞。 吳同學你好: 首先非常抱歉回應來遲,你的問題讓我思索很多天,所以回應來的很慢 希望我的回應,可以回答到你的問題。 - 就像1754中裡提到的,並未感受到學生會形象受損而是學生會會長個人形象受損 那參照會長提到的比例原則, 措施必須要非常合目的、侵害必須非常小 請問會長覺得刪推文的措施有非常合乎維護學生會形象的目的嗎? 措施與目的間之關聯須合理、侵害須合理 請問會長覺得與維護學生會形象間的關聯合理嗎? 措施不可明顯與目的無關聯、侵害不可明顯非最小 請問會長覺得刪推文的決定所造成的侵害是最小的嗎? 推文中被提及到,形象受損的和實行刪推文舉動的是同一人, 我好像覺得哪裡怪怪的耶? 會長有什麼獨特的見解嗎? 電機99 吳俊陵 - 關於刪推文部分, 當時的環境是尚未訂定完整,內部想法不一致 刪內部人推文,我當時覺得是一種維護行象和侵害最小的選擇。 當時也有和幾個幹部討論過,但未能聯絡上全部 公關部長亦表示那是以個人身分參與推文討論 並非傷害形象, 我對學生會組成應該有不同意見的人,但以能不違背宗旨為前提 宗旨 學生會基於 學生自治精神,為增進學生權益、弘揚學術�A並作為學校與學生間溝通管道 處大學部學生及研究生本身之事務,並推薦代表出列席與其學業、生活獎懲有關之各種學 校會議。 我也蠻喜歡學生會板上充滿多元的聲音,只要在遵守版規這個前提下 所以有跑過16屆學生會的吳同學不用擔心你在遵守的前提下被刪推文 只要是符合學生會宗旨的請願或是提問,17屆學生會都會去做、去回答 學生會內部當然有內規,用來約束自己人 也會有討論、爭執和價值觀的衝突,這都是正常的 我相信大學是社會的縮影,反映人間百態, 也是社會的良心 學生會是政府的縮影,類似一間學生政府(當然權力方面被限縮很多) 回到刪推文部分 有時候我一個會長匯集了許多的資訊,做了一些決策,並無法及時知會到每個幹部, 也是考量時效性和必要性,只是我也希望內部的口徑可以一致,也會讓資訊更加透明化。 不會老讓大家覺得我默默耕耘。 是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都不會違背宗旨。 最後關於回應來遲的問題,實在是不好回答 原則上三天,可是更希望可以是想的周全,再回答吳同學 如果對於行政部門效率有不滿版規也制定了 學生會章程23條(學生議會職權) 五、對於本會行政部門有質詢權,對本會失職人員有彈劾權, 對於行政部門之事務有糾舉權。 最後,希望有回答到吳同學的問題。 材料100 李汶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40.116.14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