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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koasd.bbs@bbs.ccns.ncku.edu.tw (無) 看板: student
標題Re: 關於1741篇的一點疑問
時間夢之大地 (2009/10/28 Wed 14:20:30)
>   345.部分為會內事宜不方便討論

3.對於推文 在當時的舊版規之中根本無任何規定 為何以此為理由?
4.如果覺得推文挑釁那在公關部長推文出來之前 為何都不刪文?
5.還是覺得是公關部長的推文挑釁到您?

我實在很無法理解 這不是詢問您刪文的理由嗎?(且是和板規部分無關之理由)
為什麼稱作會內的事情無法討論?
那以後是否版上發生之事,都以會內事情來做刪文就可以不回應不討論?

我也說過,我最多是認為如果您覺得您的公關部長挑釁到您,
我勉強可以接受算是會內問題,但如果您的確這樣認為,
表示對於此推文所影響到聲譽者是,而非學生會


>   6.部分只要是符合學生會宗旨和本會能力可及範圍內本會會去做,
>    17屆各部門也都是全力以赴,為了自己的夢想可以和公領域有所交集
>    不會發生像你所說得事情,議會也會全力監督行政部門的。

實則在之前1741篇已經發生,希望未來可以做的更好,不發生

> 刪推文
>   1.相關會內事務,版主定奪。

版上的該句推文被稱之會內事務? 那版上所有的文章不都可以此為標準 不做回應與討論?

>   2345.關於會內決議的部分
>     我個人覺得如果不遵守會影響同學權益那就不合理
>     如果沒有應該是內規(類似值班要倒垃圾、星期五清電腦桌面、推文問題不回答),
>     也會自己內部約束再加強,不會給外界不同調之感覺。
>     相關處理應該是視影響情況而定之,是一種比例原則。

此部分詢問到的會內決議是指 學生會回應同學應回文而非推文,
我想我們之間應該沒有誤會我問哪項決議吧

所以今天您遵守此條而刪除推文,表示您認為會影響同學權益
那請問您是覺得那句推文影響了李同學還是李會長的權益

而您不先使用已決議的新板規,表示你認為新板規較舊板規影響同學權益?
那未何要用這樣影響權益較大的板規?是保護學生會嗎?

5.對於回應者 對他推文的解釋我也認同 可否說說您得看法?
這問題和您們會內決議有何關係? 所以您還沒回應我這條

>   67.當下我自己認為這樣是比較好的是一種比例原則

這究竟是否符合最好的比例原則我不予置評,但我確信刪文後帶來的爭議一樣是不小的

> 新疑問
>   12.主要是討論決議的執行問題和內規,本會考量主要是比例原則。
>   不希望把版主的功能只是定在巡邏而是更能彈性的處理事宜。會內的宣導也會加強 。
>   只是衝突的取捨是否得宜就見仁見智了,相信學生議會也會有相當關切的。

這裡詢問到的決議是:一般版面文章由秘書部管理回覆或通知各部這項
所以您認為您直接跳過祕書部做這些是符合比例原則?
關於比例原則問題 上篇有人提出疑問 這裡不再贅問

是否未來會出現 版規也沒規定 符合版規是不能刪的解釋?

這裡似乎沒有回應,彈性部份就是指這問題可彈性處理?
那彈性處理解釋起來就是想刪就刪 不知解釋是否合宜?

> 關於公用帳號部分
>   3.主要是用在各部回應相關問題,使用時亦須遵守版規。
>     我相信學生會部長級以上回答業務的能力,如有需要討論部分亦會先知會正副會長

這裡我問到的使用者似乎不是部長而是李會長您阿,
您在使用上是獨斷使用還是討論過?仍沒給予正面回應
且一路討論下來 點一直是在板規沒有的部份如何執行
所以您回應我遵守板規頗難接受吧?

                                                        材料100  林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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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1.不要質疑我發文動機
     2.隱私權條款不是這樣用的
     3.超過三天才回應究竟罰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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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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