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reWon:1b.但署不署名 都應該有相同發表權利 10/28 理論上 是的 今天公園已經設立禁止溜狗 妳還要進去溜 然後說公園管理人虐待動物 要狗狗憋屎 不是有點莫名其妙嗎? 妳會穿籃球鞋去游泳嗎? 妳會浮潛時穿牛仔褲嗎? 我個人認知 這些都不適當 大家都有默契 明文只是釐清權責 不想遵守就到其他版阿(p.s.據說是鄉民大絕~XD) 並沒有說一定要po在此版 體健休98 李政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40.116.154.207 → Chack:年紀大了~你們討論就好~我發文到此為止^^ 10/28 → AIYU:既然是擔心公告被淹沒 就直接改成"公告板"就好啦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