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恕刪,僅保留關於您的問題的部分
> 下面還有個推圖就不複製了
> 我想請問
> 1.對於這樣 刪文又回覆接著刪推文是誰做的
> 2.理由為何
> 3.這一切是否符合現在的版規或當時14屆的規定
> 4.如果不符 此人是否應對其濫用學生會公用帳號 出來說明
> 我想學生會應該不是要別人 不是太長的疑問請用推文
> 卻還會刪推文 是否是一種規避問題得態度
> 根據新版規 希望三天內可以得到解答
> 材料100 林鈺銘
林同學您好:
1739 4510/22 ckchang => 回覆ckwang同學{nckusao}
關於上述文章,一開始刪文者乃敝會李汶昇會長
當日下午4點左右,李會長認為該篇文章
1. 推文具挑釁意味
2. 未留系級姓名
欲依照精華區(原14屆版規)版規5刪除
5. 發文限制
本版嚴禁注音文、一行文、無斷轉載、情緒性文字或不雅字句、無名文,違者刪除。
注音文:ㄛ、ㄟ、ㄌ...等
一行文:一行文或一句文請用推文解決
無斷轉載:未經原作同意或未著名出處即將原文整篇複製貼上或ctrl+x者
無名文:未於文後註上系級姓名者
當時版上正為板規以及留名問題爭論,
同一時間,會內已草擬道歉啟示與新版規且即將發布
1743 0210/22 nckusao ◇ [公告]道歉啟示
1744 z0710/22 nckusao ◇ [公告]17屆學生會版-版規1.0
私以為不應於此紛亂之秋再引爭議性極高之舊規刪文,並向李會長表達反對刪文的意見。
在發覺李會長刪文後,在下緊接著救回文章。
而後,李會長認為在下之推文有損學生會形象,
且會內曾決議:回覆同學問題應使用回文,禁止推文回覆。
而將我的推文刪除。
但在下認為
1. 推文乃事實,並未損及學生會形象,會長的確常常默默耕耘
同學不知道,有時候連各部門幹部也不知道
2. 推文並非針對原文做回覆,純粹參與討論
因此,關於在下推文被刪一事,仍待在下與李會長協調溝通。
李會長堅持,未公布時即以14屆版規為主,公布後以新版版規為主
根據我上述陳述,您應可了解,在下並不同意此一想法。
且李會長認為,他是版主,有管理版面之正當權利,
而在下以為,會內既已決議比照16屆模式:一般版面文章由秘書部管理回覆或通知各部
就應該遵守。
況以會長之身分,應該有更多更重要的事情需要他去做。
關於此事,行政部門已預定於下次會議討論
感謝您的關心,我們也希望討論出一個模式後,大家都能配合進行。
校慶即將到來,活動部與公關部共同規畫校慶1+1活動
11/1~11,憑七十八週年校慶DM優惠券至指定店家消費,加一元即多一件優惠商品
目前已有20餘家商店響應成大校慶,包含三皇三家,Porter等等,還在陸續增加中
資訊列表如下,將隨時更新: http://ppt.cc/0d6q
很遺憾因為內部溝通不當,使板上喧騰。
誠摯希望能再次獲得同學們的信任,並支持我們舉辦的活動
祝:
順心
第十七屆公關部部長 王茀婷 200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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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22.121.72.77
→ AIYU:學生會 加油 10/24
→ gan99:寫得不錯,後面置入性行銷是哪招= =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