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有發言人可以跟媒體聲明他們不代表成大 他們沒對媒體解釋清楚 任由媒體亂說 那他們算不算是共犯? 是不是就可以說 "他們濫用成大名義了"? 搞清楚 要去做運動 也要知道你在哪邊做 你的身分 如果不解釋清楚 被誤會是一定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40.116.112.46 → sunriseXD:真的不滿意您可以去電 寄信 您來澄清 不然你也是共犯 11/09 → maskpiece:個人做事個人擔, 那你殺人 我去澄清說 是我殺的? 11/09 → sunriseXD:照你說的阿 默認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