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選委會的回應 但仍有幾個問題求教於選委會 首先 針對貴會第一點回營 > 1.生科系票箱無效判定之根據: > 本次生科系票箱發生外系生投票導致"票箱內票數"與"簽名領票人數"明顯不符合之情況 > 依照監察委員會討論後判定生科系票箱無效,以下為監察委員能做出此判定之法源依據: > 第三十八條(選舉無效之情形�^ > 選舉票有左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 一、不用選舉委員會製發之選舉票者。 > 二、圈二人以上者。 > 三、所圈地位不能辨別為何人者。 > 四、圈後加以塗改者。 > 五、簽名、蓋章、按指印、加入任何文字或劃寫符號者。 > 六、將選舉票撕破致不完整者。 > 七、將選舉票污染至不能辨別所圈為何人者。 > 八、不加圈完全空白者。 > 九、不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者。 > 前項無效票,應由開票所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認定; > 認定有爭議時,由全體監察員表決之。表決結果正反意見同數者, > 該選舉票應為有效。 > 造成此情形發生使生科系投票人權益受損,實為選委會在教育工讀生上面的疏失。 > 在秉持選舉公平的原則下,若選委會判定此情形為有效, > 無法避免同一選舉人有跨選區進行投票的可能性,不只損及一人一票之原則, > 也破壞選舉之公平性。 依照選舉罷免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 其法條意旨應為 (第一項) 選舉票有左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一、~九、項情形 (第二項) 前項(第一項)無效票,應由開票所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委員認定;認定有爭議時 由全體監察員表決之。...... 也就是說 選舉票無效情形已經無確的正面表列於第三十八條第一項內的九種情形 第二項所謂由全體監察員表決者是指對於前向九種情形的認定有爭議的情形才能表決 不是賦予監察員絕對的權利在法條沒有規定的情況下逕行認定 另外 其實無論第17投票所選票的認定究竟是有效或無效 基本上選舉公平性都已經受到破獲 如過認定為有效 誠如選委會所言 確有可能有最多八人有重複投票 違反一人一票票票等值原則 但若認定為無效 卻也會侵害第17票所合法投票的二三十個合法投票權人的投票權 同樣破壞選舉的公平性 因此 既然無論怎麼做 這個選舉的公平性都已受到破獲 重點便不在於 究竟哪個做法不會傷害公平性 而是 究竟理論上 這幾票到底應不應該被認定為無效 究竟為什麼 貴會的選務行政疏失 要由敝系合法條票的投票權人來承擔 貴會的選務行政疏失所造成的問題 根本應該由貴會自己承擔 要求敝系同學承擔 不但解決不了選舉公平性被破壞的事實 相反的 凸顯的是 貴會在面對自己疏失時無法勇於承擔的尷尬情形 還望貴會三思 > 2. 工讀生之疏失 > 本屆生科系工讀生發生允許外系投票之情況,造成投票人之權益受損, > 選委會實有疏失,選委會承諾未來會加強工讀生之教育與約束: > (1)建議之後實行"學習單",以測驗的方式確認工讀生對選舉流程之了解。 > (2)簽約:同樣確認工讀生對選舉流程之了解。 > (3)保證金的實行:保證金的制度防止翹班。 其次針對貴會第二點與第三點的回應 請教貴會對於敝系同學的道歉呢 補償呢 難道敝系同應該摸摸鼻子自認學活該倒楣嗎 還請貴會不吝指教 生命科學系九九級 王德瀛 -- 二十世紀的樹種在十九世紀的土壤裡,離地面最遠的一片葉子也含著土壤的成分。如果斯 蒂芬‧茨威格的維也納是我的土壤,我不會是現在的我。年輕時留學美國,看見美國的年 輕人抬頭挺胸、昂首闊步,輕輕鬆鬆地面對每天升起的太陽,我覺得不可思議:這樣沒有 歷史負擔的人類,我不曾見過。 我,還有我這一代人,心靈的沉重與激越,是否有一個來處? ~百年思索 龍應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40.116.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