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學來信詢問學生會與飲品社舉辦之Friday Salon活動是否涉嫌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
在此作出澄清。
以及校內各學生社團販賣行為是否涉及逃漏稅,在此提供相關法條給各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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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文號:財政部88/07/22台財稅第881928418號函
摘 要:學生團體以校內員生為對象舉辦之電影欣賞等活動得免徵營業稅
內 容:
經學校核准設立之學生團體,以校內員生為對象舉辦之臨時性電影欣賞、演唱會
或舞會等活動,其全部收入作為該團體之用者,得比照營業稅法第八條第一項第
五款規定免徵營業稅。(財政部88/07/22台財稅第881928418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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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從寬解釋,傳情、擺攤亦可適用本函。
再者,因對校內教職員工生的界定較困難,所以只要在校內舉辦就算是符合對象為校內。
因此學生團體在符合上述情況下的販賣行為,是可以不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成大學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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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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