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好: 前日版上有同學提出關於畢業時間的問題, 權益部向教務處-教學資訊組詢問過後, 得到以下答覆: 根據教育部頒部之<大學法施行細則>的規定中指出, 大學每一學分必須授課滿十八小時, 若是有任一所大學因為放春假或其他假期造成授課時數不足, 必須設法於學期結束前自行將課程補足。 對此教學資訊組嚴主任表示, 各大學為配合教育部規定之授課時數,皆延長了畢業生在校的時間, 也因此今年的畢業生,包括研究所、大學部, 畢業時間皆在六月底,而非以往的六月初。 至於授課教授提交畢業生成績的時間, 教學資訊組也將會提前告知教授老師們,以免耽誤畢業生的離校時間。 對於教育部今年對於授課時數的嚴格執行, 嚴主任已收到校長的指示,將會提出解決辦法, 在不違反大學法的規定下, 預計最快明年的畢業時間將會再有所更動, 也許是六月中畢業生即可順利畢業辦理離校, 而相關解決措施校方正在規劃當中。 附上大學法網址 出處: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H0030001 以上是針對該議題,權益部向校方詢問得到的回應。 若對此議題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於版上提出! 學生會 權益部 2007.3.2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59.127.2.99 → suckfish:謝謝! 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