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信站: GIBBS!news2.ncku!ccnews.ncku!news.ccns.ncku!Dream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引述《vanilla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之銘言: > 我個人覺得既然是學校的[公告],就有它的效力在。 > 既然公告之後,就不應該隨意更改原本公告的事項,不然當初也不需要公告了。 > 希望註冊組在這方面要注意一下,他們對學校的[公告]到底重不重視。 > 公告對學生而言就像一個學校公佈的行事方法,然而對註冊組而言是甚麼? > 是為了提前在某個時間之內趕出來的東西,應付公事的心態? > 公告就是公告,沒有任何理由去改變,除非更重大的決定。 > 那也需要另一個公告來公告上一個公告的改變。 > 像這次註冊單的事情,是因為學生反應快,作出那樣的疑慮。 > 註冊組的行政人員如果有考慮到學生家長的權益,也不會貿然把註冊單提前 > 寄出去。 > > 因為出納組說他們只負責將生輔組的資料、金額轉檔,不過生輔組往往無法快速確定 > > 名單,這也造成出納組的困擾。 > 這件事情是他們行政人員內部的問題,是不是成大行政系統大有毛病? > 要怎麼改善才能確保學生的權益? > > 2. 關於同學對於註冊單印製上的問題,在第三份公告將有說明。其重點有二 > > * 轉入帳號每一位同學的都不一樣。 > > * 條碼印製在折線上此為台銀印製,若有問題台銀需自行負責。 > 踢皮球的回應。 > 本來學校把收錢的事情交託給別人去做,學校就必須以學生的權益作為 > 優先的考量。難道學校不在乎學生收到的註冊單是不是會因為條碼印製 > 在折線上面,然後因此繳錢的程序受到耽擱或者把錢繳錯了或怎樣的? > 要負責的是學校,我們若有損失須要賠償我們的是學校。 > 這是先後次序的問題。 > 如果一開始學校在註冊單上面能夠多下點功夫,跟台銀確定好。事先請學 > 校的行政人員跟專業的銀行人員協調好,確定[註冊單]的格式沒有問題, > 才把註冊單寄出去,學生的權益就不會受損。 > 學校的行政人員之前有看過註冊單的樣式嗎? > 如果有,怎麼會沒有發現條碼印在折線上面? > 還是說,學校的行政人員不知道條碼印在折線上面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 還是說,學校的行政人員根本就看不出來註冊單哪裡有問題? > 無論如何,我們學生的權益問題,要負責的是[學校],不是甚麼台銀。 > 我們第一要求的是學校的負責任問題,任何他們行政人員內部的問題, > 或者學校跟承包銀行的協調問題,都不應該拿來當作回答學生問題的理由。 恕刪部分引言 其實不只是這次註冊費事件 只要是與行政相關的實質疏失 學校的公務人員就是會把問題推給相關的校外單位 接著說出以後會改進云云 (之前宿舍扣款同意書也是一項有疏失的行政處置 根本不該用這樣的方式收款) 然後就不了了之了 學生事務會議更是如此 只會說宿舍學生事務都有先跟學生代表討論過才實施 但是好笑的是 大部分會被影響到的學生總是在政策宣告實施時才知道 詢問生輔組會答覆 "我們有先和學生代表討論..." "應該是學生代表宣導不彰..." 但是可笑的是 到底是真的"討論"還是直接"宣佈"或"放消息"? 為什麼會受到實質影響的學生總是在事件發生後才得到第二.第三手的資訊 相信以成大行政系統的實力 要每年都出小問題是很容易的 每年都在犯錯的行政單位 實在很難讓人相信他們擁有足夠擔任行政業務的能力 或許大學法人化以後 公務人員尸位素餐互踢皮球的風氣能在優退任免中得到改善 但是 過分樂觀的結果是 看到換湯不換藥的"新制"上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40.116.19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