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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low.bbs@bbs.ccns.ncku.edu.tw (我就是slow), 信區: student
標題Re: [公告]12th學生會近日事件說明
時間夢之大地 (Thu Jan 6 12:52:0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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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Odos (學生會秘書部)》之銘言:
>      目前解決方式:
>      已於12月21日於廠商開會協調相關事宜,
>      並於當日已有決議。
>      決議將於2005年6月15日以前,
>      將協商後決定的16萬元付清。
>      16萬元,此一款項,
>      目前正由學生會商請學校協助申請下學期經費以資償還,
>      其餘不足額部分,將由會內現存款項,
>      以及會內現存幹部共體承擔,
>      務求在6月15日前結清。
 基本上因為黃先生跟廠商定約,但是跟會內幹部承諾經費將由廣告贊助

 即便最後並沒有所謂的廣告贊助,學校的經費或是目前的學生會,還有現存幹部

 並沒有義務也不應該替黃先生承擔此一責任。


 這個刊物的預算並沒有經過議會的審核與通過,就算產生任何債務糾紛,

 也應該由廠商依循法律途徑與黃先生兩方面解決。

 十六萬不是小數目,如果這個方式成立將會排擠到學生會甚至學校其他學生組織,

 未來的預算(因為學校編預算出來後就算減少其他活動或組織的預算),

 雖然我已經是個畢業的校友,但是仍然強烈認為這是黃先生和印刷廠之間的問題,

 過去的錯誤已經產生,但是請不要讓新的錯誤在造成。


>      【2‧黃會長盛祥避不見面】
>      黃會長盛祥,從11月中以後,就極少在會辦處理關心相關會務,
>      並且在12月初以後,讓所有的幹部以及相關人員聯絡不到他,
>      從12月9號社審會以後,即消失在所有人的面前。
>      不論是打手機、去住家堵人、請女朋友協尋、
>      請家長聯絡、都沒有辦法請到本人出現解釋並承擔相關責任。
>      目前處理:
>      在此會長明顯不克行使職權的情況下,
>      議會也已於12月30號第一次常會做出決議,
>      「因學生會長黃盛祥多日連絡不上,明顯不克行使職權。
>        議會決議暫由副會長黃柏森代理會長職務,繼續學生會之運作。
>        並組成臨時委員會:「學生會帳目調查委員會」,
>        調查學生會現有經費流向和運作狀況。也將寄出存證信函,
>        限期之內若黃盛祥不出面處理,將循法律途徑解決。」
>      從上所述,學生議會將於近期內與法研所老師商討相關事宜,
>      並寄出存證信函,要求黃會長盛祥限期內出面處理,
>      否則將採取法律途徑解決。
  加油!!

>      【其他】
>       關於很多同學在板上關心的背債一事,
>       現在會內幹部的信念是,
>       我們不想再將債務留給下一屆的學生會背,
>       本屆的學生會,在上學期期末結算的時候,
>       由本屆會長與前任會長協調,分擔18萬的債務,
>       倘若這樣的背債循環持續下去,對於每一屆新任的學生會幹部而言,
>       都將是十分沉重的負荷,這樣的學生會將會遇到比現在更多的困難。
>       並因為會內幹部們的「信任會長」
>       造成了今天的情況,面對這樣的情況,
>       我們願意承擔這筆債務。
>       並期望下一屆的學生會可以有一個「沒有負債的未來」。
>       以上,大約是從上任以來,
>       學生會會內的概況,若有解釋不清,或是尚有疑惑之處,
>       還請同學們務必提出,我們將盡我們所知的回答各位。
>       感謝老師以及學長姊們所給予的眾多意見以及指教,
>       感謝同學對本次學生會事件的關心,
>       也感謝眾多同學與朋友們的支持,
>       我們將會繼續努力。
>       謹祝 學安
>                                        成大第12屆學生會副會長
>                                                               黃柏森
> 
  老實說我對於前一屆學生會究竟留下多少的債務產生好奇,

  因為相關的會議紀錄並沒有可供查詢的資料,

  不過在預算之外產生的債務為何可以吃掉原有的預備金,

  甚至遺留給後任的學生會而不經過議會,以私下協調的方式處理,

  感到非常的吃驚。


  活動舉辦往往不見得盡如人意,但是舉辦人必須要有心理準備或是事後承擔的擔當,

  活動的失誤如果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當然大家可以互相體諒,

  但是還是應該要有相關的會議紀錄公佈出來提供繳交會費的會員參考評量,

  而金額超過相當的數目之後,帳目明細更應該詳細完整的公佈出來,

  損失或是虧損的部份該是如何處理或是分擔都應該詳列出來,

  這才是一個大型團體的領導人或是監督者的責任和義務。


  如果照文章來看,這屆學生會還沒有運作之前,就已經承擔了18萬的債務,

  真是一個令人吃驚的數字。

  請問這個債務是如何產生的?  為何議會版沒有紀錄,也查不到相關資料呢?

  這麼大一筆數目, 帳目竟然沒有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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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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