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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arfield.bbs@bbs.ccns.ncku.edu.tw (它..離開了我好久), 信區: student
標題Re: 黃會長盛祥先生
時間夢之大地 (Thu Dec 30 14:06:27 2004)
轉信站: GIBBS!news2.ncku!ccnews.ncku!news.ccns.ncku!Dream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看到一些老戰友、學生會防腐劑都接二連三上來關切了,
如果在悶著不吭聲有點對自己沒辦法交代....

→        Socky:12/25他有上去黃金之島  所以應該沒消失!!只是不出面..    12/27  

對於此情報本處給一個較為完整的說明(來源:140.116.64.64 職物治系站黃金之島)--
查詢網友 】-------------------------by leebin
   Eleanor     光線過敏症           <生命力> 999         <魔法力> 13625/1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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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內沒有新信件。
個人說明檔如下: (省略)


那天跟議長聊msn,
他也了解到其實黃先生一直都有在上線了解狀況,
只是不願出面面對這一切。

在此依本人過去對本事件當事人之作風,
作一些合理的推斷和具建設性的淺見--

1.一些事前徵兆
  黃盛祥先生在財務方面的大主大意在本次"疑似"掏空學生會財產之前就已有徵兆,
  引述前一位版友lucifel 的說法--
   就黃先生失蹤事件而言,
   我的記憶沒錯的話,學生會費匯款帳戶是黃先生的私人帳戶,
   之前有吵過一陣子,與會議員向我提及,
   黃先生曾經這麼說過[如果議會否決這項議案,我就辭職]
   學生會議會後來好像以兩票對一票的結果,讓學生會費匯入私人帳戶,
   之後處理情形我就不清楚了.
  在此本人加以佐證與補充--佐證部份詳見學生議會stcongress版
  >  346  0111/22 stcongress   ◆ [會議記錄]第廿四期學生議會第三次常會    一文。
  當時對此法案投下反對票,
  埋下今日意外禍因的兩位議員在此公佈: 醫技系代李宇恩 航太系代簡英明 

  另外,
  若再將時間點向前推移,
  在成大第23期學生議會中,
  黃盛祥先生曾以提案人兼會議主席的方式提出含有嚴重自肥嫌疑的會費徵收案;
  本議案大意為--將學生會費(當時為600元)調整為每學期100元隨註冊費徵收,如此
                一來學生將依科系不同學生會費負擔調漲至800-1400元不等。並且
                藉由比例分配方式將當時面臨三會整合議題的另外兩會(社聯,系聯
                ) 虛級化。
  當時在與會諸會眾熱烈討論後最後以爭議性過大為由,
  在黃盛祥操弄議事規則將"抽出動議"由原本21決改為32決的情況下,
  在場會眾依然將此提案抽出,免除此一嚴重自肥嫌疑的法案通過。
  (以上詳見stcongress版精華區-->第廿三期學生議會-->
   開會通知與會議記錄-->[會議記錄]23期議會第一次常會 )
  鉅料於當年寒假所舉辦之三會整合協商會議,
  黃盛祥先生卻大放厥詞表示學生會費調漲案與比例分配問題,
  已由學生議會各系院代表"共識決"通過。
  為了個人的一己之私而漠視了全體民意,
  這種事情黃先生不只是在今天才做過。

2.關於找人的問題
  今天是情已經發生,
  依其過去言行作推論似乎有些言之過晚;
  關於解決辦法,
  目前依各方情報所言,
  學生會(行政、立法、司法)通通找不到他,
  學校也找不到他,家人、女朋友也通通找不到他....
  他不上BBS(至少夢大)、他不回台南的家...
  這些都是許多人為了找出這位人間蒸發的黃先生所做過的努力。
  對於付出這些努力的人,本人在此向您致敬。
  如果這些努力都是枉然的話,
  十分顯然的黃先生有著什麼苦衷而無法出面,
  不用說是還錢,就連請他出面對找他的人做個交代都有困難。

  如同前幾位位版友所言,
  除非他被監禁或者已經gg了,
  要失聯這麼久明顯有蓄意擅離職守之嫌;
  大家也不認為黃先生的勢力已經大到可以逃到國外避風頭...
  既然範圍已經縮小到台灣了....
  很好奇的是為何找個人可以困難成這樣呢??
  台灣的警察是用來路檢、開罰單的嗎??
  如果他擅離職守屬實,
  如果他欠一堆貨款屬實,
  這些事證張舉羅列後請警方代為找人是有困難嗎??
  如果學生會或者校方下不了手的話,
  那位聲稱學生會欠您老闆貨款的ptt2版友,
  您可建議您的老闆對成大學生會長黃盛祥採取法律行動。
  如此一來,
  雖然不能保證黃先生明天就能出現,
  但至少多一條管道就多一條機會;
  現在時近期末考,
  勞苦功高的學生會成員們日理萬機,
  在耶誕週等一系列活動操勞後,
  還要花時間去打電話找會長、甚至還要去他家堵人,
  這種事情傳出去了以後誰敢進學生會??

3.關於解決現在這份"爛攤子"的問題"
  對於學生會的行政部門、司法部門(評委會)、立法部門(議會)都有人願意出來扛責任,
  甚至願意去工作為學生會還債,此種擔當實在值得嘉許。
  學生議會副議長陸廣安所言--
   今天的議會是這樣
   你們有沒有看過以前的議會
   你們有沒有見過把行政部門當賊看 完全不信任的議會
   什麼事都那麼講同情心
   那你們去辦慈善機構算了
  一針見血的道破了當今成大學生自治組織的痼疾--缺乏法治觀念。
  辦活動的時候大家一起做工人這還算是合理的相互合作,
  一些議員一天到晚跑會辦不是監督行政,而是去跟行政幹部喇賽、看漫畫、玩保險套,
  一紙訟紙遞到司法部門被未審先判,只是因為評委長跟學生會長是好朋友...
  諸如此類三權分立變成三權之間官官相護的事情不勝枚舉。
  關起門來搞自己的、搞得對學生自治有熱誠的人對組織望而生怯....
  簡單來說--
  如果學生會的人真有擔當的話,真覺得自己是在為全成大學生服務的話,
  就把事件公諸於世,發動全校募捐或者強制大學部成員平均分擔來填補這財務缺口;
  真有此種擔當的話我也會去付我該付的錢,並且遊說身邊的人響應,
  讓大家一起來為自己選出來的會長和這會長所造成的問題負責。
  要不然就讓學生會三權部門的人自己去打工賺錢,讓這種解決問題的方法成為慣例,
  以後不用收學生會費了,所有經費由學生會的人自己去工作或拉公關,
  辦雜誌、辦迎新、辦耶舞隨便,自負盈虧,成大學生會這招牌最好也改改名子,
  免得幾個人決定的事情捅出樓子又要動用成大的招牌幫你們擋子彈。

  剛才看了一下學生會的章程,
  副會長之職責為"襄助會長處理會務"(詳見章程第三章第九條第二款)。
  所以就算會長gg了,副會長也只有幫他處理後事的份,
  不像陳水扁哪天gg的時候,明天我們的總統就姓呂名秀蓮這樣...
  所以看來副會長在此時直接成為會長並無合法性。

  因此關於目前會長之職缺,
  學生會看是要辦補選也好、循章產生新會長也好,
  總之成大學生權益不能一日無顧,學生會不能一日無主,
  望學生會能盡速恢復行政運作,造福成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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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學生會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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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即將為你表演生吞利刃、嘴噴烈焰、凌空騰起、身首斷裂、刀劍穿心.......

                   但請不要問我是否感到快樂,這一點兒也不重要。

         我的快樂與不快樂,一點兒也不重要。
  �                   ...                --史塔斐爾德半機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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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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