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ody.bbs@bbs.ccns.ncku.edu.tw (熱到我殼都快裂了><), 信區: student
標題Re: 針對系代表選舉爭議之解釋
時間夢之大地 (Mon May 24 00:16:06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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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lfred ( .)》之銘言:
> ※ 引述《Algieba (向前走)》之銘言:
> > 還有一問
> > 想請問當選門檻為何定那麼低呢
> > 這樣足以代表一系嗎
> > 門檻如此低都達不到門檻的候選人
> > 為何還要放寬認定標準讓他們當選呢
> > 門檻如此之低而未過門檻
> > 這就是明顯的爭議嗎??
> >
> 依據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細則
> 第三章
> 第七節(選舉結束)
> 第四十二條(最低當選票數與重行選舉(1))
> 候選人數未超過或不足各該選舉區應選出之名額時,應以所得票數達左列
> 規定以上者,使得當選:
> 一、會長暨副會長選舉,以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會章程之規定為準。
> 二、院、系學生代表選舉,為各該選舉區應選出之名額除該選舉區選舉人
> 總數所得商數百分之十。
> 為何定這麼低請可去看看中央選舉委員會所定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
> 第 三 章 選舉
> 第 八 節 選舉結果
> 第66條 候選人數未超過或不足各該選舉區應選出之名額時,應以所得票數達左列
> 規定以上者始為當選。但村、里長選舉不在此限:
> 一 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省 (市) 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
> 市) 民代表選舉,為各該選舉區應選出之名額除該選舉區選舉人總數
> 所得商數百分之十。
> 二 省 (市) 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選舉,為各該選舉區選舉
> 人總數百分之二十。
> 其實門檻就是這樣子
> 可是成大的投票率很低
> -----------------------
> 而為何還要放寬認定標準讓他們當選呢
> 門檻如此之低而未過門檻
> 這就是明顯的爭議嗎??
> 這部分 我不是選委會之人無法做出確切解釋
> 我以當天前去看開票之人說明一下當時狀況
> 那些沒達門檻之人 不是說他們真的達不到
> 而是因為選務疏失 造成他們的票全算到別位系代表的頭上了
> 為何投票時要簽名 一方面可以確認是否有人 <單人多點投票> 與 <單人多次投票>
> 另一方面可以確認投票是為廢票還是無效票
> 在第7(交管統計)投票所 出現的問題是這樣
> 明明這個投票箱的蓋章都蓋在交管和企管系候選人身上
> 可是每張唸出來的都是歷史系廢票一張
> 簽名單上明明沒幾個歷史系 何以這個投票箱有三四十張歷史系廢票
> 而因為這是因為選字章位置錯誤 在開票時無法先行認定此為選務疏失而成無效票
> 而於開票結束後提出驗票
> 這就是為何重行驗票後 各系代表會有票數差距
> 資源95 陳昱宏
不好意思,雖說這個問題很麻煩,但是如果不離清的話,
系代選舉的正當性和合法性其實不足的,
想請問一下,當你們發現這些問題時選用的解決辦法的標準是什麼???
那些你們認定是開玩笑的票,你們是怎麼處理的????
是全部當作無效票嗎???還是另有標準???
另外你們提到非歷史系的主要投票所出現大量歷史系的票,
你們是怎麼處理的???以另一個標準認定這些票嗎???
還是當作選舉上的失誤通通當作無效票???
最後,你們已經談到有簽名來確定說是否有人一次多頭好幾票的情形,
但是從你們敘述中的交管與企管的的投票情形是出現這種情況的,
你們是不是該去處理一下你們這整個選務上的疏失,
是不是有非正當的運作???或是說純粹真的都是選舉的失誤???
對這三個問題感到疑問,希望學生會的大大能對此說明,
藉此釐清整件事,也可以確立這次選舉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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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my fate,
my desti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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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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