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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ucifel.bbs@bbs.ccns.ncku.edu.tw (К①ソ亡靈), 信區: student
標題[學生會自己去好好檢討]<麻煩M起來,歡迎轉錄>
時間夢之大地 (Mon May 24 22:59:07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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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我用  [提問]  是對學生會的一種尊重,希望學生會自己好好檢討一下,既然
學生會有人不反省要硬凹,那我就不會手下留情了.    要玩章程條款我陪你們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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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638   Wilfred      => [疑問]關於選舉爭議
                             有效票=同意+不同意+廢票
                                                     資源95  陳昱宏
        2649   hunterww     => [疑問]關於選舉爭議
                             廢票也就是無意見不舉手同等意義
                             那這時就是贊成大於反對啦
                                                     資源95  陳昱宏


    廢票,無效票也,意指無法在選舉中發生效果之選票,既然都說他是無效票了怎麼
會把廢票列入在有效票內?    不知道的東西就不要亂講,正確的說法是

                    總投票數=有效票(同意票,不同意票)+無效票

    廢票=無意見?   原作者說笑話的能力不錯,我笑了.
    一般廢票的形成有兩種模式,一種為無關於選舉人意志的人為疏失,例如選務人
員的疏忽與選舉人的疏忽.    另一種為選舉人意志的選擇,例如百萬廢票聯盟的主張
第一種模式選舉人有要表達意見,但是因人為疏忽造成無效票    第二種模式則為選
舉人對於候選人一種表達贊成與不贊成以外意見的方式    廢票=無效票  只是無法
在選舉中發生效果之選票      廢票哪裡是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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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44    Wilfred      => 針對系代表選舉爭議之解釋

依據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細則
第三章
第七節(選舉結束)
第四十二條(最低當選票數與重行選舉(1))
            候選人數未超過或不足各該選舉區應選出之名額時,應以所得票數達左列
        規定以上者,使得當選:
二、院、系學生代表選舉,為各該選舉區應選出之名額除該選舉區選舉人
        總數所得商數百分之十。

                                            資源95  陳昱宏

    這一條我是不曉得學生會是去抄哪裡的法規,但很明顯地不適用於本校系代表.
這是以選舉區人數多少來決定選舉名額的選舉區制度,但是我們的選舉區是以系
為單位,而且不管一系人數多少,名額只有一位.    這不是門檻高低的問題了,因為
只要一個人出來參選,候選人數一個,選舉名額也一個,那就達成候選人數未超過
或不足該選舉區應選出名額這個條件,直接套用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這種
條款適用於多數選舉名額,不適用於單一名額系代表.


    由上述可以看出原作者沒什麼民主素養,以為選舉只要投投票就好了,還有許多錯
誤的認知,同時引用章程條款還引用的洋洋得意,不知道自己引用的條款是什麼
意思,還誤以為這是門檻問題.    據說原作者還參加了系代表選舉.  這下好了,我不知
道原作者在跟學校對峙時還會鬧出多少笑話?
    民主政治不是只靠熱誠就夠了,最重要的是能力.  像這種能力不足,只會以似懂
非懂的概念來含混其詞的人,真的能為學生跟學校爭取到權益嗎?  還是成天只是在
學生議會裡面打打嘴砲?    與其讓這種沒能力的人把學生議會弄得烏煙瘴氣,我還
寧願等待有能力的人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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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44    Wilfred      => 針對系代表選舉爭議之解釋
  為何投票時要簽名  一方面可以確認是否有人 <單人多點投票> 與 <單人多次投票>
  另一方面可以確認投票是為廢票還是無效票

    原作者睜眼說瞎話的能力真是一流.  投票時拿出學生證證明自己是成大學生,就算
你是碩士生博士生都可以投.  有多少選務人員會詳細檢查選舉人的學生證,然後看他
簽的是不是自己的名字?    再假設,如果有許多人簽的是自己的名字,但是他卻到許多
的投票點投票,是否能及時發現這種現象?    此外,<靠簽名還可以確認投票是為廢票
還是無效票>,我都不知道原來簽名這麼好用,最好學生會在開票的同時還核對了各投
票所的選舉人員名冊,以確定沒有其他類似不法事件的發生,這種不負責任的話原作者
已經講過一次了,再講就不新鮮了.

    說到認定選票是無效票還是廢票,在2626   kitsune  ◆ 針對系代表選舉爭議之解釋
對無效票與廢票做出了區隔,但是依照    ◆學生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細則◆
第三十八條(選舉無效之情形)
選舉票有左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一、不用選舉委員會製發之選舉票者。
            二、圈二人以上者。
            三、所圈地位不能辨別為何人者。
            四、圈後加以塗改者。
            五、簽名、蓋章、按指印、加入任何文字或劃寫符號者。
            六、將選舉票撕破致不完整者。
            七、將選舉票污染至不能辨別所圈為何人者。
            八、不加圈完全空白者。
            九、不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者。
      前項◆無效票◆,應由開票所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認定;認定有爭議時
           ,由全體監察員表決之。表決結果正反意見同數者,該選舉票應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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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文,違反以上規定者,視為無效票,這跟廢票認定標準是一樣的,我不知道為何
要突然分出無效票與廢票的區別,我想這大概是連學生會自己連廢票等於無效票
都還搞不清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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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要頒發最佳睜演說瞎話獎給現任學生議會議長

根據
    2633  MarineBlue   => 針對系代表選舉爭議之解釋

  某位系代表的選舉開票結果,廢票部分過多(但並不影響該候選人之當選結果)
                                       ^^^^^^^^^^^^^^^^^^^^^^^^^^^^^
                                               這一句是重點
根據
    2609  kitsune      ◆ [選委會公告] 當選門檻
                                                  歷史系代表   28
    2621  SAOdos       ◇ [選委會公告] 系代表選舉結果
                           ◇使用前◇
                                        同意   不同意  廢票   門檻
                  歷史系系代表候選人
               1號  歷史95級   陸廣安    25     7     70      28   落選

                           ◆使用後◆
                                        同意   不同意  廢票   門檻
                  歷史系系代表候選人
               1號  歷史95級   陸廣安    33     11    12      28   當選

    原來學生議會議員可以用內定的歐,結果明明就是落選為什麼偏偏說是當選?


在2633  MarineBlue   => 針對系代表選舉爭議之解釋
        可以刪除部分對選舉事務抱持玩笑心態的選票
        但是依成大學生對公眾事務的熱心程度而言
        本次開票從寬認定是可以讓有熱誠的學生
        減低因為選務人員疏失而造成的未當選情形

[既要從寬認定,又要刪除選票. 這個從寬認定還真寬,都你們講就好了,還要什麼選委.
此外刪除部分選票就代表著否認選舉人的權利,既然學生會都可以否認學生們的
權力,那學生們可不可以也否認學生會的存在?]

    2643  Libertine    => 針對系代表選舉爭議之解釋
選票上出現用章蓋出一些不雅的字眼,以及將章蓋在候選人的照片上
對於類似這樣的選票  我們認定這是一種抱持著玩笑的心態

                                   監察委員  資訊95  楊立德

[這個認定還真主觀,根據sorrow的銘言,指出一般人對學生會看法<大家心目中會騙錢
不做事的學生會>,當然會有些人故意投廢票表達他們的意見,如果照你上面的定義,
那台灣的百萬廢票聯盟是有其政治理念,還是單純把這次總統大選當作一場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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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是吧,本來是不太想講的,既然你跳出來讓我罵,那我就開始罵----瀆職!!

根據
    2636  lucifel      ◆ [提問]關於此次選舉的眾多疑點
             關於投票過程

    裡面講到選委會突然把投票時間改到晚間10點,這個嚴重影響到選舉程序,在民主
制度裡面,程序有問題  實質不討論. 這是為了維護合法性與正當性的存在,所以必須
堅守<程序正義>.
     這時愛亂引用條款的hunterww   又在   2630   => 針對系代表選舉爭議之解釋
依據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細則第十條(各級選舉委員會之執掌)
各級選舉委員會分別掌理左列事項:
二、選舉、罷免事務進行程序及計畫事項。

第十一條第四款(請查照第二項關於監察委員權力之說明),監察委
員為選舉委員會之成員,具有更改訂定規則並審查主任委員變更規則之權力。

                                             資源95  陳昱宏

    既然監察委員有審查主任委員變更規則之權力,為什麼不提出異議.  好,沒關係
這一點讓你們凹.  假設,現在投票延到晚間10點,為什麼10點過後還有人在投票?
在這裡我先幫  Wilfred 引用一條條款好了
依據學生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細則
          第三章
              第一節  選舉人
                      第十六條(投票時間)
               選舉人應於規定之投票時間內到投票所投票:逾時不得進入投票所。但已

               於規定時間內到達投票所尚未投票者,仍可投票。

                    某些人 : 所以會有些人在投票時間過後能可投票
好!  這一點又讓你們凹, 但是你不要告訴我由於當時在加長賽的選舉時間後(即晚間
10點),在接近10點半時還有人在投票...這是什麼原因,是否可以請監察委員解釋一下?
還是當時都沒有監察委員在場?  所以沒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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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假惺惺獎得主------現任學生議會議長
根據
    2654   MarineBlue   => 針對系代表選舉爭議之解釋

由於內容太過噁心,筆者無法引用

    我想,這次選舉弊端一堆,不要說現任學生議會議長什麼都不知道,什麼都沒參與?
或許本人還是始作俑者....也說不一定

    文中提到要招開公聽說明會,這次弊端一堆不是靠說明會就能解決的吧....
我想現任學生議會議長也知道這些弊端,還能安心的準備接任,看來其對權力的執著
還不是普通的深,我看該是時候向  成大學生會司法評議會  提議此次選舉無效或當
選失效的時候了.    還是學生會要自己動手?


    學生會不是玩辦家家酒,不要以為會辦舞會就是學生會,最重要的是能為學生跟
學校爭取到應得的權益,用那一知半解的認知是不能替學生爭取到權力的,
沒事多唸唸相關書籍,或是政治系開的課多去旁聽.    民主與人文素養是靠累積的
不是接受某些職務就會突然有民主與人文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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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為筆者向成大學生揭露這次選舉的真相與弊端

    學生會覺得內容有與事實相違背,歡迎po版回文指教

    如果學生會有這種人才能把黑的說成白的,那學生會就有指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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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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