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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rklin.bbs@bbs.emu486.net (我最討厭土虱號) 看板: rail
標題Re: [新聞][聯合]大里火車相撞 司機改判未緩刑
時間內灣新小月台 (2008/06/19 Thu 11:41:32)
※ 引述《SSR2000.bbs@bbs.cs.nctu.edu.tw (寫論文很麻煩)》之銘言:
> 宜蘭地檢署偵結,認為黃林忠良的過失情節重大,依業務過失致人於死案
> ,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一審判決,地方法院以黃林忠
> 良的過失雖然不輕,但疏失是因為他一邊駕駛機車頭、一邊協調檢查員檢
> 測,導致注意力無法集中,才釀成大禍,這個疏失並不是因為聊天、飲食
> 等漫不經心造成,未達輕率的重大程度。
不知道哪裡可以看到調查報告或是判決書全文?
要不是把列車防護系統關掉,
又沒看到第一閉塞號誌顯示注意,
應該慘劇也不會發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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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內行人認為是好的東西,一般大眾並不會這麼想,

這就是--行家的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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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交大鐵道會˙內灣新小月台  bbs.emu486.net 
  Author: marklin163.20.75.38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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