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ril.bbs@bbs.emu486.net (西瑞兒) 看板: rail
標題Re: 有個鐵道網站沒有了
時間內灣新小月台 (2007/09/28 Fri 21:33:49)
※ 引述《k100200@kkcity.com.tw ( )》之銘言:
> > 就算要賣東西, 也不犯法吧, 有必要如此嗎?
> 是沒有必要這樣子啦.....
> 也沒有犯法啦....
> > 買賣東西, 資源享有, 你情我願....也沒什麼不對
> > 要網持網站生存, 也要用經費才能存活...
> 「買賣東西、資源享用、你情我願」這個說法也沒什麼不對....
> 只是常常用「為文化盡一份心力」實在不怎麼厚道....
> 營利事業登記證是經過某些風波,已經快觸犯到法律層面才去補辦...
> 這成立到辦理這段期間,逃漏稅不犯法嗎?
說到逃漏稅, 最可憐的就是領薪水的老百姓, 所領的薪水, 都得乖乖繳稅
有的資方很可惡, 會在勞方的薪水灌水, 藉此逃漏稅...
明明知道這樣做法會觸犯法律, 真的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逃漏稅本來就該抓, 否則對誠實繳納稅的商家及薪水階層不公平
至於, 這情形, 法律是否會"既往不究"呢
至於每每說為文化盡一份心力, 我想那是表象...
背後仍以"賺錢"為主, 這樣只是在消費鐵道文化
消費台鐵罷了
> > 該網現暫居二個地方...
> > 南方公園鐵道社 團 http://www.nanfunpark.com/
> > 台灣鐵道網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trc-club
> > 各位看看吧....活動很多哦....
> 至今依舊不能不欽佩這種行銷手法
> 利用部落格進行商業行為,佩服佩服.....
既然如此, 何不利用pchome或yahoo 的商店街, 成立自己的門市呢
這樣既可利用現在的平台, 又可以做生意, 何樂而不為..
更何況, pchome也有商店街的開店教學, 可以好好發揮"做生意"要領
幹嘛要利用免費的網站或是部落格交易呢...
萬一失業沒有關係, 可以到街頭叫賣, 機關學校的拜訪, 或許
會為自己帶來一筆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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