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eushinren (尋找中央大學的鐵道迷)》之銘言: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un/25/today-complain1.htm >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 > 台鐵一一三三次海線自強號上週五於竹南因前方列車故障改走山線,前往 > 海線旅客換搭電聯車與另一班自強號,誤點五十八分鐘才抵達目的地,一 > 趟旅程轉了兩次車還未獲賠償,旅客痛批台鐵把人當猴子耍。 > 旅客陳先生與蔡先生表示,他們上週五自台北搭乘一一三三次自強號前往 > 台中縣海線鄉鎮,列車行抵竹南站時,因前方列車故障,該班自強號臨時 > 決定改行駛山線,部分要前往海線各站的旅客,紛紛被「趕」下車。 > 誤點58分鐘沒賠償 > 蔡先生說,所有旅客原本都在火車上等車開,約等了廿幾分鐘,他們才被 > 趕下車;一開始,大家被安排到一列電聯車上,但在車上又等了快半小時 > ,台鐵突然又叫大家換車,所有人全被安排到另一輛自強號上。經此折騰 > ,他們抵達目的地沙鹿時,已經較預訂行程晚了五十八分鐘。 > 蔡先生表示,除了嚴重誤點,在旅客被趕來趕去的過程裡,竹南站方與列 > 車上的服務人員,都沒有任何廣播與說明,只是隔一段時間就叫大家換車 > ,一直到後來列車開到苑裡站,列車長廣播說誤點超過六十分才有賠償; > 整個過程,台鐵把旅客當猴子耍,還沒有賠償,真的很過分。 > 台鐵:賠償標準 短期不變 > 台鐵運務處長楊正德表示,根據規定,列車誤點一個小時才會賠償,由於 > 賠償標準今年初才由八十分調整為六十分,短期內不會有新的調整,最快 > 也要等實施滿一年,才會檢討是否要有新做法。 http://pub.motc.gov.tw/public/news/MotcNews.nsf/5c7fc99d1aedd16a482567 0d002eb63c/fa001101503338094825730500146cd8?OpenDocument 新聞類別:重要新聞 業務類別:03.鐵路運輸 新聞日期:96 年 06 月 25 日 新聞提供單位:臺灣鐵路管理局 新聞提要: 關於媒體報導臺鐵局「列車故障接駁亂,旅客怒被當猴耍」,臺鐵局說明如下: 新聞內容: 96年6月22日2248次於20:12因動力設備於談文站內故障(因竹南-大山間為單線 ,無法交會列車),為考量救援時間、避免耽誤旅客時間過長,故將1133次改為 行駛山線,因原計劃係將要到海線通霄以北之旅客在竹南站改乘2271次區間車, 但因下行開通時間延至21:15,只好讓後到的1039次自強號先行,並讓已改乘 2271次旅客換乘,以爭取時效,始造成旅客換乘兩次車之現象。 臺鐵局依據96年1月1日起施行之旅客列車晚點賠償作業暫行要點,列車延誤60分 以上即全額退費,1133次自強號誤點58分未達退費標準。臺鐵局會加強設備維修 ,減少故障情形發生,以維列車準點行駛,避免類似情形發生。 -- ◤◥ Origin: 交大鐵道會˙內灣新小月台 bbs.emu486.net ◣◢ Author: water 從 61-62-94-56-adsl-tpe.dynamic.so-net.net.tw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