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wnrcnkhrv@kkcity.com.tw ( )》之銘言: > 3/25,在花蓮站拍58次付掛客廳車,結果被TRC的同好給趕。 > 另一位同好,更慘!背包被丟到垃圾桶。問TRC的工作人員,結果說是:活該!誰叫 > 他批評我們。 > 批評?不管是惡意或善意,都不能丟別人的東西。 > 看見那位同好,一邊掉眼淚,一邊拾東西,隨即走過安慰他。 > 真的見識到TRC的可怕! > 檢直是流氓嗎! TRC網站站長小益請本人在此澄清: 當天現場的工作人員正是小益站長本人,根本沒有上述指控的事實發生 也請少數有心人士勿作不實的留言!! 也敦請本版的版主將此不實的留言予以移除 -- ◤◥ Origin: 交大鐵道會˙內灣新小月台 neiwan.twbbs.org ◣◢ Author: peng7742 從 220-129-78-112.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