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wnrcnkhrv@kkcity.com.tw ( )》之銘言: > 3/25,在花蓮站拍58次付掛客廳車,結果被TRC的同好給趕。 > 另一位同好,更慘!背包被丟到垃圾桶。問TRC的工作人員,結果說是:活該!誰叫 > 他批評我們。 > 批評?不管是惡意或善意,都不能丟別人的東西。 > 看見那位同好,一邊掉眼淚,一邊拾東西,隨即走過安慰他。 > 真的見識到TRC的可怕! > 檢直是流氓嗎! 真的還假的 = = 有誇張到喔!! TRC 是上面有人貼的 侵犯別人照片的那個嗎? 還是什麼的??? -- 「歷史不斷重複著錯誤的發生; 第一次是悲劇,第二次就是鬧劇了。」 -- = [Origin] 中興電機 拿鐵屋 bbs.ee.nchu.edu.tw = [Author] kevin506 post from 163.23.23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