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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aidu.bbs@bbs.ntu.edu.tw (博愛國小校友), 信區: rail
標題Re: 台鐵嘉義站區電聯車脫軌 撞歪電桿 無人受傷
時間椰林風情 (Sat Feb 17 00:08:4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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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 bbs.ntu.edu.tw

==> wlyang.bbs@bbs.cis.nctu.edu.tw (沒有二軍 沒有象迷) 提到:
> ==> 在 Taidu.bbs@bbs.ntu.edu.tw (博愛國小校友) 的文章中提到:
> > 所以呢?
> > 高鐵在設計上可以跑到超過300KMH的軌道上大多以時速不到300KMH運行
> > 是否就合乎你只要不上速限就不會有危險的謬論?
> > 其實你自己最後已講到語無倫次
> > 才會被抓出那種包
> > 論文要是這樣寫 大概會被打回票
> 簡單來說
> 我原文的假設是台鐵速限always不到110,在這種速度出軌並不會導致致命的傷害
> 但是在300的速度就完全不同;即使前面有人說台鐵並不是always不到110,那簡單
> 啊!!就訂個規則叫所有台鐵的司機通通不准超過110不就得了!!
> 但是高鐵可以嗎??叫高鐵的司機通通不准超過110?

你的原文看不出來這種假設 還亂扯130
看看台鐵過去的事故
與車子對撞的不算 最高還有30幾人死亡的時候

騎機車幾十公里都會死人了
說訂個什麼速限就"不就得了"

你的論點是台鐵慢所以比較沒影響
後來被指正速度之後
又說只要不超速就可以
以你的邏輯
高鐵的速度是可達315KPH
是不是只要不超過這就沒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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