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1: Griffiths Chapter 12 的結論: EPR Thought Exp. And Bell's Ineq. 揭示了量子力學 的非定域性,但是因為我們沒有辦法用量子力學預測可 得到的實驗結果,所以我們並沒有辦法用EPR Exp.的實 驗裝置進行超光速聯繫,所以並沒有違反狹義相對論的 基礎─因果律。 我的問題是:聽說有種東西叫做量子場論,既然量子力 學沒有定域性,那要怎麼發展量子場論呢?畢竟定域性 是所有場論的基礎不是嗎? Question2: 場的概念到底是什麼?為什麼要發展場的概念? 在狹義相對論發展之前Action at distance 的 概念有什麼不好?有F=q1q2/r^2我們不就可以算 出一切了嗎? -- 書唸的不夠多,請有興趣的討論,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82.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