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證明繩波的波速和張力及線密度有關時,我們都以和波等速前進的觀察座標
來描述波上的質點近似圓周運動,然後以向心力的方式推導,但是以靜止座標
來看,我們對質點的分析是SHM,他的假想圓的向心力也是同樣由繩張力造成,
而我們對SHM的最大振動速度是在鉛直方向,和繩波波速應該不是同一件事情,
總覺得這部份有點怪,描述不好,希望有人看的懂。
2.在古典電磁學中,我們描述光是電磁波,而其強度是用波印亭證明和振幅平方有關
所以強度乘上時間=能量
但在量子物理中,我們以hf來表示光子的能量,由頻率的大小決定,強度變成是一顆
顆的光子,對基態電子而言,無法以疊加的方式使之激發,有一種說法是可以看成
電子跳回的速率過快(10^-8~10^-9 s)
我的問題是:
(1)古典談的振幅和量子談的頻率是否有某個條件下是極限的限制?
否則是否有大振幅但是低頻率的紅光,與低振幅的紫光,其能量又該如何討論?
(2)若是電子跳回速率過快的講法成立,那麼以光速前進的光子其打中電子的速率
不是比該時間更短,依機率而言應該還是有機會可以連續打中電子使之躍遷?
可能問題問的不是很完備,煩請各位高手多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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