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intime.bbs@140.112.245.64 ( 塵 雨), 信區: palmardrama
標題【轉貼】徐氏姐妹要為她們不當的言論負責
時間俊男之家 (Wed Feb 16 12:40:1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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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雨璇
氣不過的我,昨天一早就去傳真投書(2/15某大報)雖然我的投書有被刊出來,可
是內容卻被刪了一大半 /_\
以下是我的投書內容:
身為一位戲迷,聽到這樣的話實在是既傷心又憤怒!
任何事物,每一個人都有喜歡與不喜歡的權利, 你可以不喜歡、你可以不要看、
你可以拒絕去做採訪, 但是你絕對沒有權利對不瞭解的事物妄下斷論、做不當
及挑釁、污衊的批評!!! 兩位主持人的言辭只顯示出她們的無知、低級、沒
有內涵、沒有氣質、沒有公眾人物應有的氣度與修養、沒有身為公眾人物應有的
自覺;如此不負責任及井底之蛙的見解在在顯示她們根本不配當公眾人物!
下面這些我真正想說的話都被刪了﹏嗚﹏﹏ /_\
身為戲迷的我,要對兩位主持人的言辭提出嚴正的抗議:
1.「布袋戲」只是一種稱謂,它所演出的道具是『木偶』而非『布偶』,「不
過就是布偶嘛! 」 → 連定義都搞不清楚的人沒有資格作批評!
2. 「 你可以在家拿著娃娃也可以在那邊演 」 → 既然認為是如此簡單不
過的事、大言不慚地說著這樣的話, 既然話中隱喻自己也能將戲偶操控的栩栩
如生,那麼請兩位主持人當著所有戲迷的面親自操演一段情節的木偶戲,讓戲迷
們來認同兩位主持人認為"戲偶操作是再簡單不過的事"的想法啊!
3.一部戲的票房好,憑什麼由兩位主持人來質疑「居然有這種事!」,如果
媒體的功能已被扭曲成散播私人想法的工具,那麼媒體有何存在的意義?如果這
等不負責任的主觀言辭是媒體所認同允許的,那麼戲迷們也可以說:「咦?這樣
的人居然也配成為媒體的代言人!這種節目居然也配在電視台播出!」
4.「我們有出過那個布袋戲的那個任務, 我真的覺得無聊死了, 就是把那個
布袋戲套在手上,然後喔..妳知道我真ㄉ沒有心學下去」→ 既然不喜歡、大可以
拒絕去做採訪,沒人要兩位尊貴的主持人為五斗米折腰呀!公私不分,以不用心
及敷衍的態度作採訪,根本不敬業,更沒有資格當採訪人員。
5.「我真的恨布袋戲恨到了極點了! ……我管他那一個國粹, 我就是覺得那
些布偶演技有什麼好看的 」→ 身為公眾人物,不應該把自己私人的情緒利用媒
體當作工具來發洩,這除了是公私不分、當眾污衊國粹之外,更明顯地缺乏媒體
人所應有的專業素養,這樣的人根本不夠資格當主持人!
6.「喜歡他們的人竟然有他們的道理在! 」→ 戲迷們喜歡布袋戲的理由憑
什麼由兩位主持人來批判?既然兩位主持人根本對布袋戲沒興趣、根本不瞭解布
袋戲,別人喜歡布袋戲的理由又關兩位主持人什麼事了!這樣挑釁的言辭如果是
被媒體所允許的,那麼戲迷們也可以說:「電視台竟然會用這樣沒有教育及知識
水平的人當主持人!」
7.「反正現在過年嘛! 我們現在人也不在台灣 」這樣的言論不僅不負責
任,而且擺明了「你能奈我何?」的態度,公然挑釁所有的戲迷!這難道是媒體
所允許媒體人發表的正當言論嗎?批評、污衊、挑釁之後即拍拍屁股走人,這是
電視台所認可的"媒體這樣做是正確、正當、正常的事"嗎?如果電視台認為
這樣的行為無可非議的話,那麼,電視台置媒體的責任與義務、置媒體的尊嚴於
何地?一個淪為私人發洩利用的媒體,不僅失格了、也是個沒有尊嚴的媒體。
為了維護媒體所應有的客觀性、公平性及媒體所代表的真義,為了不使社會大眾
因電視台節目的不當誤導而對布袋戲產生錯誤的認知,身為戲迷的我們要提出嚴
正的抗議並要求電視台及主持人為此節目的種種不當言論負起社會道義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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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Handsome BBS ※Post by raintime from a30-55.sayh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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