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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ro@bbs.ee.ntu.edu.tw (pero), 信區: palmardrama
標題Re: 編劇私房話
時間台大電機 Maxwell BBS (Tue Apr 13 11:10:09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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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sign.bbs@bbs.cs.nthu.edu.tw (戰筆水紋.幻影)》之銘言:
: <編劇私房話>
:         在「隨園私話」中 有一段記載:「宋,嚴有翼詆蘇東坡詩:
: 誤以蔥為韭 以長桑君為倉公 以摸金校尉為摸金中郎……,所用
: 典故,被其捃摘,幾無完膚。然七百年來,人知有蘇東坡,不知
: 嚴有翼。」
:        余秋雨的山居筆記「蘇東坡突圍」中,也記載著舒亶、李定、
: 王珪、李宜之……等,對蘇東坡的各種攻擊。若是在當代 看了這
: 些善意的輿論(或「期望你更進步的批評」),真會以為蘇東坡是
: 不學無術、以文詐名的小人。
:        我們已經看不到蘇東坡為自己辯解的資料了,但是在近人之
: 中,有兩位足以做為代表的文壇思想家,也遭到一樣的命運。一
: 位是胡適,一位是魯迅。
:       對付洶湧的人身攻擊,胡適是「絕不回應」,魯迅是「睚眥
: 必報」,到死之前還拿著筆跟人打筆戰,這兩人的作風何等不同,
: 卻是一樣的名垂萬世,成為兩種思想的代表者。
:       我們還知道嚴有翼,知道李宜之(當然,他們唯一可供記錄
: 的是當了小人,以嫉妒蘇東坡而留名),至少他們還托依著被他們
: 攻詰的人物,而留下了名字,如「舒亶、李定、王珪、李宜之……
: 等」。其他更等而下之的,千千萬萬的匿名者,卻連這一點都不可
: 得,頂多成為「舒亶、李定、王珪、李宜之……等」這一小行字
: 的「……等」這一部份。
:      批評者當然是自認為比被罵的人程度高,才敢居高臨下的指
: 責對方。
:      這就陷入了一個無法自圓其說的境地:如果你的程度,比被
: 你罵的人高,那麼他可以出書、出名,為什麼你不可以?為何不
: 用罵他的精力,去完成自己的作品呢?
:     「非不為也,是不能也。」無力完成自己的事業,才會對有
: 一點表現的人萬分不滿。我們看看一個團體中,最有表現的人是
: 最不會去打聽別人動向的人,牢騷越多的,越是能力低的人。能
: 力低的人當然不會攻擊跟他一樣能力的人,而是攻擊「非我族類」,
: 反正沒事幹,時間不值錢,有的是時間攻擊,再加上匿名的保護,
: 就更肆無忌憚,久而久之便產生了一種「比被罵者更高竿」的幻
: 覺,而且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     至於蘇東坡、胡適,正忙著完成自己的作品,根本不會有時
: 間回應這些無聊的評語。不幸的是遇到了魯迅,把對方的匿名信
: 公佈,或在報章上公開回辯。更不幸的是遇到李敖,直接對簿公
: 堂了。
:    蘇東坡與胡適都是溫柔敦厚的;魯迅與李敖是快意恩仇的。
: 「……等」之流當然都希望遇上胡適,而怕遇上魯迅、李敖,因
: 此對他們報復小人的舉動,會皺著眉頭,感嘆一聲:「何必如此欺
: 人太甚呢?」如果自己問心無愧,重視正義,就會對魯迅與李敖
: 的行為加以鼓掌。而自以為敦厚者,就如同三島由紀夫說過的:「自
: 己怕死,所以反對死刑。」的心態。
:     完成了「素還真謀略學」之後,當然受了一些「善意的批評」
: 有些評語有著誤解存在,比如說把素還真寫得太權術,由於書名
: 是「謀略學」,而非「大愛學」,當然是寫謀略,如果有機會,再
: 出這些讀者期望中的「素還真的大愛」之類的書吧!
:     還有一些很明白的誤讀之處,因為不知道批評者的姓名地
: 址,而無法回應(只要有地址,我都會回信說明);若是公開回應,
: 又「太不溫柔敦厚」、「逼人太甚」了,所以只好在再版時作一些
: 解釋。所幸上市一個月,一萬六千本就將近售完,再版在即,應
: 該可以很快作出回答的。
:     更要感謝的是多數讀者的鼓勵,甚至有海峽對岸,沒有看過
: 布袋戲的讀者,對此書的推崇,甚至將素還真比作歷代的大政治
: 家,以為有過之而無不及。能推銷我最喜歡的素還真,當然是最
: 高興的!再三感謝大霹靂給我這個機會。
: <上文轉自霹靂會月刊44期  1998/4月份>

好像有很多人沒看到這篇文章......,SO......

唉!本來還抱持一點希望在看不用自己花錢的霹靂說...
現在...?
李敖的快意恩仇錄看過了,人家是針對事情本身舉出事實才給當事人好看,
莊大魔女編劇小姐(以下簡稱魔)針對劇情不合理沒邏輯本身提出辯解乎?
何況該書也有頗多部分著筆在作者大半生中「恩」的部分,我看魔大概
只看「仇」的部份說...,恩仇恩仇,人家李敖可是有「恩」有「仇」,
魔似乎眼中有仇,筆中有仇,腦中也有仇,仇仇仇......
魔的文章內容其實只有兩部分:一部份在影射自己為當代或古代名人,
另一部份在罵批評者為小人......
文章第一段就忙著把自己比為蘇東坡,
魔一開始寫文章就把自己的性格表露無遺了。
大體說來,「魔」的個性(以下言論純粹針對此種個性,非指『魔』個人,
故絕不涉及人身攻擊.........﹛^
從古自今就屢見不鮮,其實沒什麼好害怕的。
就個人而言,在日常生活周遭中君可見此種個性出現在許多『人』身上,
但也只是個人問題罷了,不一定影響到你,故吾人仍稱彼人為「人」......
不幸的,有時這種個性會出現在一個團體之中,也許是領導人,也許是
領導人身邊的關鍵人物,這時可能將對團體本身造成巨大的傷害。
最可怕的,這種個性讓一國的領導人擁有,呵呵,一位暴君降世,
其恐怖程度直逼當初天禍妖狐現世時PZ所成功營造的恐怖氣氛...
(因為是布袋戲版,所以.........),此時吾人稱此種個性為「魔」性
(此魔又非指「生物體」的魔,一形容詞耳)。
總之,其實別人的個性怎樣吾「人」才不想也不能管,但是當魔性影響到
別人而搞的天怒人怨時,大家就有站出來講話的必要了!
今天魔如果虛心聽聽別人的批評,努力針對劇情本身做改善,
就算進步不多,就算還是很扯,以大家和PZ多年的「交情」,
會不給新加入的編劇任何機會嗎,大家真的會沒事閒閒投稿報紙、
在網路上打了長篇文章就為了和不相認識的魔作對?
現在台灣社會充斥著外國的影音偶像,真的像布袋戲這種年輕一輩觀眾會那麼
關心其未來的本土東東幾乎沒有耶!偶像明星、商品、娛樂......,
甚至男女朋友,管他什麼東西,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能換掉?
現在的社會文化是這樣子的耶!可是,那麼多人開始知道珍惜現有的資源了,
這是布袋戲的功勞喔,這是布袋戲對很多人而言的價值喔,魔如果知道
那些我們老人口中的「國中生」,「高中生」對PZ的情感之深,尤其是在
此速食文化中,應該後悔他曾對這些「舒亶、李定、王珪、李宜之……
等」之歧視!
回到戲劇本身,我想,戲劇的著作者當然本身應該對其戲劇本身有百分之百
的著作自由,你想表達什麼,反應什麼,別人(尤其是觀眾)根本沒有干涉
的權力,針對劇情本身如何發展的意見,作者當然都能一笑置之。
但是,現在大部分批評者所要求的,並不是要誰誰誰復活,也不是要誰誰誰
快死掉,那種老阿婆看大戲的心態作者當然不用去理會。
實在是已經有太多不合邏輯,不合背景設定的東西在最近PZ中出現(前人
已經罵過不想再提了!)。新的人物沒搞好幾個也罷了,還抓以前的老人
出來鞭屍,到底諸「魔」想在劇中述說什麼,愈來愈難懂,就算吾「人」
天資有限,也知道也記得以前演過什麼,現在又發生了什麼......
眾批評的「人」要求不多,只是要個和邏輯的劇情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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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勇者pero將魔王打倒在地後
丟了一片世界樹之葉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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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臺大電機 Maxwell 站 ◆ From: 140.112.8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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