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寄來的,很多人都有收到吧~~~~~
致各位OT會員:
中央健保局於 92.11.18.在網站上公佈增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訊息
本會將所有該檔案下載後,赫然發現在40頁中有關復健治療部分,竟然出現增訂條文(請參見附檔)
(四)復健科專科醫師親自實施物理治療、職能治療或語言治療者,每日可申報上限為四十五人次,且其人次併入醫師門診合理量計算。
此條文明顯違反目前已經立法之物理治療師法及職能治療師法,也損及目前正積極立法的聽語治療師法之專業地位
本會已行文向衛生署及健保局表達強烈抗議,此舉已嚴重侵犯職能治療師法第一、二條及四十一條。
請會員不要漠視自己的工作權,應群心協力想辦法向健保局表達不滿及不公,也請大家告訴大家!
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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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學會
台北市中山南路七號
Tel:(02)2382-0103
Fax:(02)2382-6496
e_mail: otaroc@ms13.hinet.net
http://www.ot-ro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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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體系職能治療師:
具備理論基礎、臨床技巧, 掌控溝通能力、人際關係,
攫取市場走向、個案需求, 增加行動速度、服務效率,
發展獨具特色的工作方向, 確立無可取代的專業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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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站 [成大物治 黃金之島 golden.pt.ncku.edu.tw] ‧ FROM [211-21-191-94.HINET-IP.h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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