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放寬醫藥條例引專才回流
updated:2005-02-02 17:27:08 M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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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訊)為吸引在國外服務的大馬醫藥專才回流,內閣決定週三開始放寬條例,讓學術
資格受大馬醫藥理事會承認和具有工作經驗的醫藥專才回國後,只須再實習半年即可正式
行醫。
此外,從外國回流的逾45歲醫藥專才,及有意在國立大學當講師和在軍隊中當軍醫的專才
將可豁免為政府服務3年。
衛生部長拿督蔡細歷週三指出,條例未放寬之前的實習期為1年半。
http://www.sinchew-i.com/breaking/index.phtml?sec=840&sdate=&artid=20050202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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