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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swert (目前累計至12個月), 信區: board_bm
標題Re: 請問一下
時間成大物治 黃金之島 (Thu Aug 10 00:23:38 2006) , 轉信
【 在 ymca (給我宿舍其餘免談) 的大作中提到: 】
: 【 在 aswert (目前累計至12個月) 的大作中提到: 】
: : 要廢版要去哪邊申請???
: (1)30天內由本站發出的文章數(版主post不算)在5篇以下(包括5篇)者,
:      站長會在sysop版公告即將廢版,且停止版主的職權,並寄通知給原版主。
: (2)如果自公告即將廢版日起一星期內有5人(不包括版主)在board_bm版連署
:      贊成繼續保留,則該版繼續保留,否則廢版。
:      但是如果反對保留的連署人數比贊成的人數多仍廢版。
:      不論贊成或反對都必須post上E-mail adgress。
: (3)公告廢版者,則公告廢版日起三個月內不得再申請成立該版或相似的版。
: (4)如經第2項規定而繼續保留的版,原版主於公告保留日起三個月內不得再成
:      為該版版主。
: (5)如經第2項規定而繼續保留的版,不得再有發生第一項之事實發生,否則逕
:      行廢版,並適用第三項之規定。
: (6)副版主準用版主之規定。
: (7)本規則自公告日起開始實施。
: 目前本島的規定應該會沿用這個舊制度
: 不過礙於目前小島管理人手不足  若是有島民發現有很久未使用的版
: 也可以跟我們檢舉  將會比照上述流程辦理  謝謝
:                                                     島主 ymca

那如果是版主自己想要廢版呢?
一定要等30天沒有人po文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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